停车后这一个动作让他赔了140万,还被判刑…
来源:人民日报
11月17日,武汉青山区,一男子停车开门未注意致人死亡,被青山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7月25日8点左右,男子张某驾驶汽车在青山区友谊大道附近路段停车开左侧前门时,恰巧李某驾驶电动车载人行驶至此,由于张某疏于观察,致使张某汽车左侧前门与李某的电动车右侧相接触,造成两车受损,李某及所载之人倒地受伤。
当天下午,张某接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在医院,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市公安局青山区交通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的行为是发生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负全责。
2016年8月,张某与被害人李某的家属达成调解协议书,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全部经济损失140万,取得了谅解。
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停车开启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全部责任,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张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且已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具有可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开车门看似是小事,但事故引起的损伤一般都比较严重,因为开车门是猝不及防的,车门的硬度也高。特别是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飞速增长,车速普遍过快也让此类事故损失进一步升级。”交警表示,如何处理这些事故,要看具体情况。
首先是要看司机或乘客是否有过错,如果是违法停车,司机肯定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乘客不观察后方来车,草率开车门,主要责任应该在乘客。如果司机和乘客在开门事故中都有过错,那就共同承担责任。当然,如果被撞的非机动车有载人、逆行、制动不灵等其他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停车位置要选好,开门先开条缝,保持以下4个好习惯可以有效避免开车门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