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的建设,切实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清丰县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关于党的建设的有关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清丰县加强党的建设30条(试行)》,作为县委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实践。
其他
清丰给党员干部划下30条“框”
带头遵守党章
带头讲理想信念
带头做老实人
带头交党费戴党徽称同志
带头参加支部活动
带头讲认真
带头实干
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带头忠诚干净担当
带头做全面从严治党的表率
做到牢记党员身份
做到服从组织决定
做到按月交纳党费
做到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做到诚实守信老实做人
做到用心干好本职工作
做到吃亏在先乐于奉献
做到树立忠孝家风
做到自觉移风易俗
做到遵纪守法
上级政策落实好
组织生活开展好
发扬民主决策好
党员教育管理好
群众利益维护好
务实重干业绩好
文明新风树得好
班子团结形象好
纪律规矩守得好
干部群众评价好
“ 30条”作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回答了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做什么”“怎样做”“做成什么样”的现实问题,明确标准,树立标杆,激励其创先争优,提升党的建设整体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清丰发挥好统领、推动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