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未成年人骑摩托“炸街”,结果……
正值青春年华的初中生
相约一起出来玩耍
本来同学之间若是一起出去
打个球,聊聊学校生活
这可能是学生时期难以忘记的回忆
然而,他们却是相约骑摩托“炸街”
7月4日下午,当特勤交警在钢铁大街与幸福路电视台路口加勤时,两辆疾驰而过、噪音极大、颜色鲜艳的“炸街”小摩托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随后,执勤民警立即对两台“炸街”摩托车及驾驶人于一宫环岛、建设路与万青路交叉口进行拦停,并对其进行检查。
这时,交警才发现,两名摩托车的驾驶者徐某某、赵某竟然都是稚气未脱的14岁的未成年人,并且两辆小摩托车上竟然挤了五个人,如此危险的行为,让交警十分揪心。
辍学
未取得驾驶证
车辆无号牌
所驾摩托车涉嫌非法改装
其中一辆迷你摩托车没有任何制动系统
驾驶十分危险
年轻的少年
驾驶如此危险的摩托车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不仅危害自身的生命安全
还将伤害整个家庭
公安"蜀黍"向你喊话:
不要将违法当作炫耀
安全驾驶才是正道
“炸街”改装小摩托车
速度快
噪音大
不仅影响附近居民
而且还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7月10日21时,东河交管大队开展夜间专项治理行动,查扣“炸街”摩托车9台,全天共查扣“炸街”小摩托16台。
随着天气越来越炎热
摩托车出行
成为一些青年人的首选
驾驶摩托车兜风、飙车等现象也屡见不鲜
增加了摩托车事故的高发
同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这不
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
驾驶摩托车上路
被查扣
7月11日下午,特勤大队铁骑中队警员查获一辆驾驶“炸街”小摩托,其驾驶人为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车辆无号牌,并且车上带有管制刀具。
警小编提醒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家长和学校应当积极开展安全教育
提高学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切勿让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
谨防此类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由于未满16周岁的孩子,身体、心理等方面的条件均不适合骑电动车, 且摩托车、电动车的车速远高于自行车,遇到突发情况时未成年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不要为了逞一时威风
而不顾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愿每位孩子都能
高高兴兴出门去
平平安安归家来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宣
编辑整理:温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