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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整治】醉驾!闯卡!胆大?
说起开车
大家都知道
最重要的当然是
安全!安全!安全!
但是
就是有人以身犯显
不惜命的大有人在
▼▼
近日
就有这么一个“胆大”的司机
酒后驾车!
还是醉驾!
不仅醉驾!
还试图“闯卡”!
结果……
9月21日
青山交管大队
组织警力在友谊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东200米处设卡
对过往的车辆进行盘查
晚上22时
一辆小轿车
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 ◆ ◆ ◆ ◆
当事人张某为躲避检查,无视当事交警的指挥,强行通过检查点,在这一过程中将青山大队的民警脚部压伤,执勤民警已住院接受治疗。
经过血液酒精检测
驾驶员张某体内的酒精含量
为202毫克/100毫升
达到了醉驾的标准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
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对现场民警的执法行为,不得横加阻拦,更不得辱骂殴打警察,当事人或其他人员如果认为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的行为不当,可事后依法进行投诉,但在执法现场,服从警察就是尊重法律。
妨害公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小编再次提醒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请广大的司机朋友
一定要对自己及
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我们的目标是:
安全出行 平安到家!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宣
编辑整理:温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