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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相告】关于启用110国道646公里包铝办公楼门前等七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关于启用110国道646公里包铝办公楼门前等七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各位交通参与者: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启用110国道646公里包铝办公楼门前等七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后附具体点位)。本通告自2019年1月8日开始,通告时间为10个公历日,通告结束后开始抓拍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附:110国道646公里包铝办公楼门前等七处违法电子抓拍点位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1月8日
编辑整理:温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