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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通报表扬!黄山10单位6个人上榜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印发《关于对 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的决定》,对“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其中,黄山市司法局、徽州区司法局、歙县人民检察院等8个单位荣获“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张渊、张发家、姚顺武等6名个人荣获“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黄山区永丰乡人民政府、休宁县公安等3家单位荣获“2016—2020年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我市获得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具体名单如下:
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黄山市司法局
黄山市烟草专卖局
屯溪区司法局
黄山区司法局乌石司法所
徽州区司法局
歙县人民检察院
黟县教育局
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渊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徐磊
屯溪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发家
中共歙县深渡镇党委委员、大茂社区党总支书记姚顺武
休宁县烟草专卖局监察法规办主任张明明
祁门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副股长刘莉莉
2016-2020年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黄山市黄山区永丰乡人民政府
休宁县公安局
黟县西递镇人民政府
作者:姚大盛
新闻投稿邮箱:hszxbjb@163.com
编辑:王婧 吴程君(实习)
二审:徐海生 终审:金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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