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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开发商可以将地下停车场抵让给个人吗?

黄山日报
2024-09-08



我要说



章先生:歙县碧龙湾花园小区存在乱停车现象,小区业主已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回应称,开发商因资金问题,将地下停车场抵让给私人,业主如欲将车辆停在地下停车场,需要个人去买或租。请问,开发商这种做法是否合适?


我来办



歙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所有权原属开发商;小区设法扩充地面车位,满足业主停车需求。

记者调查

章先生是歙县碧龙湾花园小区的业主,他在小区外面沿街商铺经营一家便利店,平时自家车辆停放在便利店门口。8月28日,他告诉记者,小区里车位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由于车位不足,一些业主无奈只能将车辆停在路边,现在连小区入口的道路上都停了车辆。同住在该小区的胡先生也告诉记者,小区里的确存在乱停车的现象,尤其在1栋和2栋两幢高楼下面,到了晚上停车都比较乱。
据了解,碧龙湾花园小区乱停车现象,或与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人变更有关。章先生说,原来地下停车场可供业主免费停车,听说开发商因资金链出现问题,将地下停车场抵让给私人,现在业主如要在地下停车场停车,需要去购买或租用车位。“我们小区有高层和小高层建筑,按理说要配套建设人防工程。如果地下停车场属于人防工程,开发商把它抵让给私人,这一做法是否合适?”
根据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章先生向记者转发碧龙湾业主群里的一条信息,为歙县住建局对有关问题的回复。回复内容显示,经了解核实,该小区地下室非人防设施,所有权原属于开发商。
记者联系歙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碧龙湾花园的原始规划,小区里的地面车位有70个左右,地下车位有60个左右;小区住户比较多,其中1栋、2栋为高层建筑,就有住户370多户。现在开发商因欠款将地下室抵账给个人,地下室的产权转移到个人手里,地下车位不再免费提供给小区业主使用。现产权人表示,地下车位可卖可租。业主如果想用地下车位,需要向个人购买或租赁。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碧龙湾花园小区正在想方设法扩充地面车位,满足业主停车需求。 

作者:许晟

新闻投稿邮箱:hszxbjb@163.com

编辑:程红妹  二审:王翠竹  终审:徐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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