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政策举措密集出台!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回应了民营企业的重点关切,针对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提出了系列政策举措。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一个多月以来,各有关方面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出了系列配套举措,一文速览。
优化发展环境
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
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
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
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 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推动民间投资
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提出17项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在优化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方面,充分发挥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等7家银行建立的投贷联动机制的作用,向有关银行推送了首批715个民间投资的项目。 在向民间资本推荐项目方面,推动各地梳理报送了重大项目清单、产业项目清单、特许经营项目清单等三张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 在畅通民间投资问题反映渠道方面,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民间投资问题反映专栏等。 在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方面,加强前期辅导工作力度,积极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在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决策方面,8月25日,会同全国工商联举办了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提升专题培训。
破解突出问题
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
包括:
延长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期限至2023年底; 持续确保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6个工作日内,将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 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至2024年底,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等。
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
8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围绕建立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强化工作落实的政策保障等3个方面提出9条举措。
包括:
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依托本级信用网站、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工信部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本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信访部门等渠道建立或完善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受理、归集本辖区涉及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违约失信投诉。 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规定限制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限制各类融资项目推荐等。
加强要素支持
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将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畅通民营企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
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等方面,推出和优化28条措施。
包括:
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 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减轻办税缴费负担; 设立12366跨境服务咨询专线,加强跨境经营高频疑难涉税问题的收集整理,推出并不断完善“跨境纳税人疑难问题解答”,拓宽民营企业解疑释惑渠道等。
强化法治保障
发布典型案例,完善体制机制
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1个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对检察履职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体制机制。
优化服务
8月3日,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提出:
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清单内的公安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加快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网络传销、走私、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害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追赃挽损与侦查破案并重,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
来源:中国政府网
新闻投稿邮箱:hszxbjb@163.com
编辑:程红妹 二审:王翠竹 终审:徐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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