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阊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再开花

黄山日报
2024-09-08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长江流域(赣皖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标志着阊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正式建立。


阊  江

属长江支流,发源于安徽祁门县大洪岭南麓,流经皖赣两省,是祁门县、景德镇市的母亲河,祁门县境内主河长81.3千米,流域面积1583.3平方千米。



协议规定补偿标准与责任共担

阊江建立补偿资金规模与水质考核情况挂钩的双向补偿机制,跨省界镇埠断面当月水质达到Ⅱ类时,江西省补偿安徽省80万元;当月水质达到Ⅰ类时,当月补偿标准较Ⅱ类提高50%;当月水质在Ⅲ类及以下时,安徽省补偿江西省120万元。

明确资金使用与投入机制

补偿资金主要用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水污染防治、经济结构调整和绿色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积极探索开展多元化、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吸引社会各方参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强化统筹推进与协同治理

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日常联动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加强联合预警,共同做好污染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等,不断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上的深度合作。



此次阊江流域建立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是“新安江模式”在全国21个省份20个跨省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的基础上,在我市范围其他流域的第一次生动实践、落地开花。



此前,我市已与下游地区建立人大联席会议制度,签订《跨流域水污染事件预防与应急联动协议》,深化上下游共保机制。补偿协议的实施,将进一步引导阊江流域上下游地区树立流域发展一盘棋的思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深入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2023年至2024年4月,阊江镇埠出境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其中2023年达到I类水质的年度占比为1/3,水环境质量持续向优。


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图片:林坚 程向阳 周鸽飞 微祁门新闻投稿邮箱:hszxbjb@163.com编辑:王婧  二审:王翠竹  终审:徐海生推荐阅读黄山市5家企业,即将亮相深圳文博会!“村晚”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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