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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流程一览 |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8-03-05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

1

研究生新生报到、入学、注册

9月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按照要求,选修课程、填写表格、录入信息、完成注册。

2

在校研究生注册

以校历卡为准

规定时间内,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到学院注册。

3

确定校内导师

9-10月

研究生入学、注册完成之后,根据学院统一安排,确定校内导师

4

确定校外导师

9-12月

研究生入学、注册完成之后,根据学院统一安排,确定校外导师。

5

制定培养计划

入学后三个月内

根据研究生院及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培养计划,填写《培养手册》第一表并提交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审核。

6

完成学位课程修读任务

入学后第一学年

严格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要求,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修读任务。

7

完成有关项目实务模块课程

入学后第一学年

按照各项目关于实务模块课程的要求,根据学院的有关安排,认真听讲实务课程,并做好记录

8

参加案例撰写、论文写作培训

第二学期5月

学院统一组织相关培训,所有在读研究生参与。

9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

第二学期6月

相关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事务,填写《培养手册》第二表。

10

撰写案例

第二学期6-8月

相关研究生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撰写案例,用于第三学期初的中期考核

11

中期考核

第三学期9-10月

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期考核事务,填写《培养手册》第三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12

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学期

社会实践完成后,提交实习报告,填写《培养手册》第四表,指导教师签名。

13

学位论文预答辩

第三学期12月31日前

按照学院要求,在第三学期元旦之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14

毕业资格审核

第四学期3月份

毕业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培养手册》。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审核毕业生课程修读及成绩。

15

学位申请

第四学期3月份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培养手册、毕业生成绩审核情况,下发《学位申请书》等材料;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学位信息,提出学位申请。

16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第四学期4月初

4月初,所有毕业研究生在系统提交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测。具体要求参见《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关于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实施细则》。

17

学位论文学校盲审

第四学期4月中旬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合格同学,由研究生院组织2名与学位论文有关专家双盲评审。

18

学位论文明审

第四学期4月中旬

由系所或导师指定2名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专家评阅论文。

19

学位论文答辩

第四学期5月下旬~6月初

相关系所根据学位论文评阅结果,自行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及时提交学位申请等重要材料。

20

领取学位学历证书、离校

第四学期6月下旬

提交有关材料,办理离校手续,领取学历、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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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含双学位项目学生)、金融学单考研究生。

二、研究生新生在入学之后,应认真阅读《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习和申请学位的主要管理文件选编》(2017年修订版,已发给每位同学,人手一册),学习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了解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其中,《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复旦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复旦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若干环节要求》、《复旦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程序》、《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等文件尤其重要,需要重点参阅。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第一学年,以学习学位公共课(政治)、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为主。待导师确定后,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校及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制订个人在学期间的培养计划(其中包括课程学习计划),按照培养计划选课。

2、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学分及中期考核(提交案例)、必修环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请严格按照各项目培养方案执行。

3、硕士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已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数。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其中学位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以上(不含2.0)。

4、硕士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按照程序完成预答辩事务且顺利通过。

四、金融学单考研究生

1、金融学单考研究生采用“集中授课”形式,详见办公室最新发布的有关通知。

2、需要按照规定发表1篇符合要求、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整个培养环节日程安排与科学学位金融学专业完全相同。

五、补充说明

1、一般而言,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其中公共政治课必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完成。第四学期(即将毕业申请学位的学期)不能选课。

2、如本说明与研究生选课系统中的说明不一致,以本说明为准,或电话咨询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65642870)。

3、港澳台研究生及外国留学生,免修公共政治课,需选修一门3学分的学位专业课,以补充所缺学分。外国留学生还需要按照规定修读《高级汉语》课程。

4、研究生在读期间如有教学、教务、课程等培养环节直接有关的事务,首先需要参阅《文件汇编》及学院下发各类文件;如还有疑问,共性问题可以统一汇总至班长或班委处,由班长班委统一向办公室提出;特殊问题可直接与我办联系;研究生管理、心理、实习等方面事务可以与辅导员老师或研工组联系。


编辑:施珍妮

审核:何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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