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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报告 | 黔西县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做法和启示

drc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 2022-05-27


本文字数:4400字

阅读时间:约12分钟


前 言

黔西县位于贵州省乌江中游鸭池河北岸,县域面积2380.5平方公里,辖30个乡镇(街道),人口近百万。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1100毫米,水资源量16.71亿立方米,河网密度13.1公里/百平方公里。近年来,黔西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十六字”治水思路,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细化责任落实,强化基础保障,解决水利行业监管末梢的盲区,推动县域水利行业监管从“整体弱”到“全面强”,有效提升了基层水利行业治理能力,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





   主要做法


黔西县立足县情水情,以解决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为主线,完善监管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推进规范化管理,强化基础保障确保实效化管理,探索形成以目标为导向的水利行业监管模式,确保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落地见效。

(一)构建三大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

一是完善监管责任体系,细分监管单元,解决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黔西县河网密度大,水利基础设施多,行业监管任务重,县水务局人员有限,还要抽调20%左右人员到乡镇或村(社区)开展扶贫工作,水利监管工作经常处于“有心无力”状态。为做好县域水利行业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建立了县—片区—乡镇—村四级监管责任体系,把监管责任延伸到细枝末梢。2019年,黔西县成立了8个片区水务站,编制70人,作为县水务局派出单位,分片区开展水利监管工作,极大增强了行业监管能力。同时,在各乡镇(街道)明确1名班子领导具体分管水务工作,明确1名业务人员具体负责联络联系,确保辖区内水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村(社区)明确1名两委班子成员作为本村(社区)的水务监督责任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细化监管单元,延伸监管责任,黔西县织密了水利监管的责任网格,形成监管能力与监管责任相匹配的工作格局,为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奠定基础。

二是健全水政执法体系,强化队伍建设,解决水政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做好水文章,在机构改革时将黔西县水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全县12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保留和优化,并升格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机构,编制10人,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成立执法中队2个,有固定办公场所,悬挂“中国水利”固定标识,做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行业标识、统一建设和服务标准、统一设施配备、统一人员配置。明确了执法区域,缩小执法半径,将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打通执法工作的“最后一公里”。2019年执法大队出动人员400余人次,调查立案47起。

三是建立日常管护体系,开展常态化巡查与维养,维护河湖整洁和水利设施良性运行。在河湖保洁方面,充分利用全省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契机,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12名作为河湖保洁员,开展河湖保洁工作。在水利设施管护方面,2座中型水库分别由毕节市附廓水利工程管理所和黔西县水源工程建设管理所进行管理,4座小(I)型水库由黔西县水源工程建设管理所进行管理,23座小(II)型水库分别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在农村饮水设施日常管护方面,制定《黔西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运行办法(试行)》,按照工程取水方式和规模大小分别由农户、村委会、乡镇、供水公司进行分级管理。其他水利设施由水政执法大队负责日常巡查,对供水人口1000人以下的饮用水水源地增设保护措施和标识标牌。

(二)创新三项机制,推进规范化管理

黔西县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实水旱灾害防御“三个责任人”。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了“河长令+”工作机制,将河湖长制工作与水源地保护、水政执法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协同、层层抓落实的监管格局。

一是建立河长令+水源保护机制。水源保护事关群众饮水安全,事关河湖健康,涉及部门多,保护难度大。各县级河长牵头开展水源点保护巡查,查看水源点是否存在“四乱”等问题。同时,督促乡镇(街道)严格落实水源点水源防护措施,水源保护区设置明显标识,严防水源受病毒垃圾污染。县级河长巡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实行台账管理,及时跟进处理,对未构成违法或违法情节轻微的向当事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期限、整改内容和整改后效果;对破坏水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进行立案查处,切实维护群众饮水安全。
二是建立河长令+运行管护机制。黔西县将各项涉水工程是否建立管护制度纳入县级河长巡河内容。县级河长巡查发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方面的问题,反馈给县河长办,河长办进行梳理后按照权责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对管护工作不到位或者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由县执法大队根据建立的工程运行管护台账进行核对处理。通过建立河长巡查、河长办交办、执法大队跟进处理的机制,进一步规范城乡供水、用水活动,保障供水、用水安全,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户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转变供水工程“重建轻管”和管不了、管不好的被动局面。
三是建立河长令+联合执法机制。制定了黔西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联合执法制度,由县河长办负责起草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经县级副总河长同意后组织实施。联合执法机制整合了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资源力量,严厉打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以及非法排污、养殖、采砂、设障、捕捞、取用水等涉河湖违法行为。通过联合执法,发挥了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作用,有效打击了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震慑,同时提升了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强化基础保障,确保实效化管理

强化基层水利行业监管,确保监管取得实效,人员、设备、经费是最基本的保障。在人员保障方面,水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名人员已全部落实开展工作,片区水务站人员基本到位全面开展工作,全县聘请了403名河湖保洁员和农村管水员。设施设备保障方面,片区水务站都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备,水务综合执法大队配备执法车辆1部,执法记录仪3台、执法识别服28套、执法移动办公设施2套、无人机1架。经费保障方面,县财政每年从收取的各项水规费中按照不低于35%的比例返还作为执法经费,2020年已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504.59万元。此外,还建立了水务共管账户,县财政按照每年每人1元的标准建立农村饮水工程管护维修基金,确保每年注入水务共管账户资金不低于50万元以上;按照0.1元每立方米标准从水费中提取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统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日常维护、维修等。




     经验启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水利工程补短板的关键期,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攻坚期。黔西县立足工作实际,以“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为目标,探索积累了基层水利行业强监管的经验,提供了县域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黔西样本。形成的经验启示,可为推进基层水利行业强监管提供参考借鉴。

(一)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是推进基层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基础前提水利行业强监管涉及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资金及行政事务等多个方面,范围广、任务重、难度大。受长期以来“重建轻管”的影响,基层水利行业监管普遍存在体制机制不顺、监管力量薄弱、工作推进乏力等情况。针对水利监管薄弱环节,黔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安排等方面给与支持和保障,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干事,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基层水利监管的瓶颈问题。在机构改革中,黔西县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优化充实了水政执法队伍,严厉打击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成为县域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顶梁柱”。通过强化基层水利行业监管队伍建设和水政执法,河湖“清四乱”成效显著,各类水利设施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设施“有人建无人管”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
(二)强化能力建设,是水利行业强监管落实落地的根本保障

行业能力不足,缺人缺钱缺机制,是县域水利行业强监管面临的实际困难。黔西县针对存在问题,围绕基层监管谁来干、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等,大力提升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并以设立片区水务站和强化水政执法为切入点,确保巡查监督执法工作能落实。在完善机构充实人员的同时,坚持以学促行,狠抓人员业务学习与培训,通过开展“每周一学”、“水务大讲堂”等学习会和培训会,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相关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和服务要求,提高基层水利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了避免人浮于事、应付拖拉等情况,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细化工作责任,不仅实现了“有人管”,还实现了“管得清”、“管得实”、“管得好”。

(三)创新体制机制,是水利行业强监管提质增效的关键举措

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往往会出力不出活,甚至相互掣肘,效率低下。黔西县积极探索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让各类监管要素运转起来,让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起来,实现了有人干、干得好、有实效。基层水利监管,往往涉及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有时候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的问题处理起来有难度,长期搁置就形成历史遗留问题。黔西县在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充分发挥各级河长湖长的作用,把水源地保护、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情况等纳入河长湖长巡查范围,对于涉及侵占河道的拆迁安置、工程设施维修以及打击非法采砂、乱挖乱建等复杂问题,由县级河长协调推进,极大增加了解决这些“老大难”问题的效能。此外,一些县级河长湖长巡查发现问题交由水政执法大队处理,水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腰杆硬、底气足”,能够高效依法依规处理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




有关建议

 

我国治水主要矛盾已发生转变,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是今后一段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做好县级层面的监管工作,是确保水利行业强监管主调落实的关键。结合黔西县工作经验启示,提出以下建议。

(一)部署开展县域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试点不同区域的河湖情况、水利设施情况、水利监管基础以及监管工作重点各异。建议将水利行业强监管纳入水利改革发展相关的工作试点,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选取不同流域不同区域代表性的县区,部署开展基层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试点示范,打造不同类型工作样板。
(二)统筹部署推进县域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通过典型调研和试点示范(可同步推进),总结典型经验,提炼工作模式,起草推进县域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政策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指导各地加强水利行业监管工作,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落实落地。
(三)加强典型经验的推广宣传黔西县细分监管单元、强化水政执法并取得显著成效,应加大宣传力度。对于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在推广典型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鼓励激励,在相关先进评选以及水利工程管护经费补助等方面给与倾斜支持。

来源参阅报告  总969期 

作者:刘小勇  黄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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