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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 | 用好的家风促进依法治国

2017-05-29 广阳发布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正好家风,从严治家、从细管家,形成守德、守纪、守法的家庭风气,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到家风问题。2013年10月31日,习近平同志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强调:“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好,子女教育得好,社会风气好才有基础”“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直观体现。”2013年年底,习近平同志在曲阜考察时强调:“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离不开家风的传承。”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他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他再次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他又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2016年12月,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强调:“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

家风何以如此重要,引得习近平同志多次提及?窃以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家风建设已经不仅仅属于道德与文化范畴,而是与法治建设紧密相连、互为作用的。

于今天的我们而言,好的家风可以有效促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就是因为家风是构成社会道德风尚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风不但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更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补充。法律作为强制性的社会规范,为社会生产生活提供了不可突破的“制度底线”,从而形成治理格局;道德作为倡导性的社会规范,提供应当争取达到的“道义高标准”,进而提升治理效果。因此,倡导优秀的家风家规并非是一家一户的小事,更是关系到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大事,以优良家风促进公民尊法、守法,正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下达到的高度统一。

从形式上看,“遵守国法”与“遵循家规”都是对规则的遵从;从目的上看,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法律治理和道德教化都有着共同的基础价值,都反映着人类最朴实的对真、善、美的追求;从对公民行为规范的调整效果上看,法律是通过立法的形式以承担有形的不利后果来介入公民行为,而道德教化则是通过公民的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对违背伦理操守的行为进行谴责,起着“诛心”的效果,弥补着法律调整的真空。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对领导干部来说,好的家风引人向上,能为廉洁奉公提供精神支撑,就像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火墙,能够守住纪律规矩、筑牢理想信念。相反,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家属亲属相互影响,恶性循环,最终会突破法治的底线,走向腐败的深渊。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大批“老虎”“苍蝇”的违纪违法事实来看,个人道德败坏、家庭怙贪助贪的案件占比不小,“一人当官,全家受贿”的现象时有发生,被配偶、子女等“拖下水”的领导干部也并不鲜见,究其原因,除了自身理想信念的失守外,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家规不正、家风涣散,既不能严以修身,更不能严以治家,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为此,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正好家风,从严治家、从细管家,形成守德、守纪、守法的家庭风气,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来源 | 奋斗理论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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