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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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13:1-8】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上帝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这段经文首先向我们说明了,基督徒当顺服地上掌权的政府,因为地上的政府也都是上帝任命的。那么“顺服”是什么意思呢?
其次,这里说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权柄,混乱或无政府状态,都不是上帝的作为。基督徒应当顺从世上政府的法律,前提是,这些法律不违反个人良心或上帝的诫命。若是与上帝的命令无冲突之下而反抗,必然招致刑罚。但是当世上的律法与上帝的命令相冲突时,我们该采取什么立场呢?
这里还说,政府的法律是针对作恶的,不是对付行善的。上帝给政府的权柄是处治罪恶,并保护公民。公民遵从国家的法律,对自己是一种保护,若是作恶多端,必会依法处置。不过,基督徒遵守律法不是因为惧怕刑罚,而是出于更高的道德水准。他们因为爱上帝也会爱人,只要不违背上帝的诫命,他们都会竭力追求与众人和睦。
罗马书13章讨论了有关国家与宗教之间的关系。有人认为,既然《圣经》中都说了要顺服执政掌权的,他们就必须执行统治者的命令,基督徒理所当然要屈服。这样的理解并不全面,因为《圣经》还说了在上帝与人之间作选择的时候,要以上帝的权威为重。
因此,我们有必要理解保罗写13章这些话时的背景。保罗在2章17节表明他是对那些“又倚靠律法,且指着上帝夸口”之人说的,7章1节也有类似的口吻“我对明白律法的人说”。这说明保罗是针对那些明白律法之人说明他们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面对政府的权威,他们该持怎样的态度。所以罗马书13章不仅仅是论述国家的统治与权柄,更是为了劝导教会不要与掌权者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引导我们如何面对政府,如何面对逼迫与患难。
【罗13:1-2】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如果有基督徒在某个政府的权势之下,那么他不应该毫无理由地抗拒其权势。所有的政府都是上帝所命定的,而且政府的存在本身也原是好的。国家有法律的维护,公民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基督徒顺服政府,要顺服到什么样的程度呢?
很多人把这句话解释为基督徒要顺服政府的所有命令。我们都知道《罗马书》是保罗写给罗马帝国的首都罗马城的教会的书信。当时罗马帝国的当政者是尼禄皇帝,世人称之为“嗜血的尼禄”。他是古罗马帝国朱里亚·克劳狄王朝的最后一任皇帝,是古罗马乃至欧洲历史上有名的残酷暴君。他嫁祸并迫害基督徒,手上沾满了无数圣徒的鲜血,彼得和保罗就是在他的统治之下被下令处死的。使徒保罗说:“要顺服掌权者的权势”,很明显,他的意思不是让我们顺服掌权者所有的命令,而是不要发起不必要的冲突,不要让自己的血气和冲动葬送无辜之人的性命。如果保罗的意思真是教人顺服所有命令,那他就会屈服妥协了,也就不至于牺牲性命了。因为他所传的福音触犯了罗马政府,他们才要杀害他。
首先,我们不能抵挡掌权者的权势。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是天国的子民,至尊者的儿女。天国的统治者是和平之君,这个国度统治的方针就是和平。耶稣基督把我们从黑暗的权势中拯救出来,转移到光明的国度中,因此上帝的平安就临格在我们心中。
“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并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12:14)只要在没有违背原则的情况下,我们应当竭力追求与众人和睦。“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来12:18)意思是说,我们要在最大程度上忍受伤害,并要与众人和睦相处。我们所信仰的原则和真理与世人不同时,不得不面临冲突,但《圣经》并没有说,基督徒在任何环境下为自己的益处去愤怒,或对个人或政府宣告敌对是正确的事情。
相反,《圣经》从来都是这样教导我们的。“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加5:18)罗马书中也有类似的话语:“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14)这是什么意思呢?凡被圣灵支配的人,就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在律法之下”是指违背律法,被律法定罪的意思。在律法之下的人行事为人必然会有不和。当世人反对真理时,就会产生不和,但这不和是属于他们的。被圣灵的恩典所充满的基督徒心中不再有愤怒或不平,而是充满了平安。所以,我们就能因着基督的恩典去爱仇敌。
【彼前2:21,23】“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
耶稣基督的生涯成为了我们的模范。在彼拉多面前被审的时候,耶稣的态度是完全平和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愤怒。所以,我们若跟随耶稣基督的脚踪,就当领受使徒保罗关于“与众人和睦”的劝勉。当我们如此跟随的时候,就连不信之人也会被我们所感化了。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达到更高的境界。耶稣在福山宝训中说道:“若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如果有人打我们的右脸,我们是否能心甘情愿地让左脸也伸过去挨打呢?如果有暴徒,我们是否能正当防卫而伤害对方呢?当然,这个问题依个人灵性高低而作决定。但总的原则是,在不违背上帝诫命的前提下,尽力与众人和睦。为此,我们要多方祷告。将来肯定会有大的逼迫临到,那时候我们当如何自处呢?我们是否有勇气继续持守上帝的诫命呢?
我们刚才讲到了“顺服”的其中一个方面,就是有关信仰的原则问题,基督徒应该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尽力与众人和睦。现在我们要来理解“顺服”的另外一方面含义,那就是当顺从王命,还是死亡,只能二择其一的情况下,基督徒应该持怎样的态度。让我们通过但以理的故事来深刻地理解其含义。
尼布甲尼撒是巴比伦王,可以肯定的是,他的政府也是上帝所命定的。如何知道?因为伟大的巴比伦帝国也是上帝计划中的一部分。上帝将所有的国家都归到尼布甲尼撒的手中,让他成为整个世界的王。当世界统一时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便于福音的传播。尼布甲尼撒拥有所有王都有的野心,就是希望他的帝国永远长存。因此,他在杜拉平原造了一个金像,并下令让所有的人都跪拜金像,但以理的三个朋友也在其中。当王听到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并没有跪拜金像时,便勃然大怒。国王惜才,决定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只要他们拜那个像,就不被扔到烈火的窑中。这三位年轻人怎么说的呢?“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对王说:‘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们所侍奉的上帝,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侍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3:16-18)这是多么让人敬佩的信心。他们并没有抵挡国王,也没有向国家发起革命运动,而是明确而坚定地声明了自己的立场。王虽然给他们机会,但他们更重视上帝的命令。要么跪拜金像,保存自己的生命;要么扔进烈火窑中被烧死。他们没有抵挡,也没有反抗,而是乐意地选择了走进火窑中。
世界纵然有很多的问题,但基督徒并不是为了兴起革命而存在的。耶稣也没有那么做,即使他完全拥有革命的资本。三位青年说,上帝足以救他们脱离王的手,即或不然,也不会拜那金像。对他们来说,因不拜金像而要面临死亡的威胁,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人的威胁而妥协,违背上帝的命令。这就是信心。上帝并没有将我们保护起来不受试炼,而是在试炼中保守我们不至跌倒。如果上帝没有伸手拯救他们,他们必定焚身于烈火之中了。但他们在所不惜,他们宁愿献上生命,也要高举上帝的诫命。这就是信心。
有时候世上并没有两全法,紧要关头只能二选其一。关于“顺服”的另一个含义就是:宁失性命,也不违背上帝的命令。
以但以理为例,我们可以通过但以理书知道他在服从掌权者的同时也服从了上帝。
【但6:7】国中的总长、钦差、总督、谋士和巡抚彼此商议,要立一条坚定的禁令,三十日内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么,就必扔在狮子坑中。
但以理虽然是政府高官,但同时也是一名敬畏上帝的犹太人,在这条法律面前没有任何徇私的可能。他明知一如既往的祈祷方式会给那些控告他的人抓到把柄,但仍然没有改变他的习惯。在许多人看来,他为什么非要往这风口浪尖上撞呢?低调一点,保存一点实力,或者把窗户关上,悄悄地祷告,不让敌人看到就可以了吗?我们或许觉得自己的小聪明可以救得了一时,但这不是上帝所喜悦的方式。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当逼迫临到时,突然终止一贯的公开敬拜上帝的方式,躲避敌人的窥探而静悄悄地进行,周围看热闹的人肯定就会说:“你看吧,就说吧,哪里会有不顾惜自己性命的人?这不,禁令一发布,马上就妥协了!”但以理怎么做的呢?他依然打开面朝耶路撒冷的窗户向上帝祈祷,三十日之久。他平时都是如此,在特殊时期,并没有因为惧怕而关闭。如果他关了,无异于告诉人,他妥协了。他明知道开着窗户祈祷就是做了国令禁止的事情,是要被扔到狮子坑中的,但他依然毫无畏惧,在敌人窥视的状态下,公开地献上祈祷。
的确,很多时候我们不能鲁莽行事,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耶稣也告诉我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但特殊情况要特殊对待。若但以理为保全自己,而把窗户关上悄悄祷告,那么他的光就无法照射出去。就好比将点着的灯放在斗底下,而不是放在灯台上,照亮更多处在黑暗中的人。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上帝的仆人。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彼前2:13-17)
“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上帝,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上帝看是可喜爱的。”(彼前2:19,20)
这与罗马书13章中的话是一样的意思。彼得在讲这些原则的时候,告诉信徒要尊敬君王,同时也要敬畏上帝。基督徒不可使用武力反对已经确立的权柄,但彼得在这里还说到另外一层意思。如果你是仆人,主人吩咐你去行恶,你是否顺从呢?答案是当然不能。如果仆人为了对得住上帝,就得忍受冤屈,受责打。如果在一个恶主人手下,他若照主人的吩咐去行恶,是否会引起主人的不快而受责罚呢?当然不会。正因为仆人没有照着主人的指使去行恶,才会受苦。然而,这样拒绝行恶的仆人,在上帝看来是可喜爱的。仆人没有顺从掌权者的命令,而是宁愿受罚也要遵行上帝的旨意。如果他顺从主人行恶,就等于背叛了上帝。彼得之所以说到主人与仆人的关系,是因为当时的罗马帝国有贩卖奴隶的制度。初代教会福音广传,很多奴隶都接受了福音,来到教会参加敬拜,因此彼得强调在个人信仰与主人之间该作什么样的选择。教会存在的目的并不是让这些奴隶发起叛乱。
彼得告诉那些因行善而违背主人命令遭至刑罚的人是有福的,因为这在上帝看来是可喜爱的事。为行义受苦,说明他是被上帝所认证的人。因此,当上帝与人的命令相冲突的时候,不为罪恶妥协,而为正义受苦,这是将光放在了灯台之上,成为上帝荣耀的见证。
我们作为基督徒,应该忠诚于拥有最高权柄的主。使罗保罗说:“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罗13:3)以赛亚也说过类似的话:“这百姓说同谋背叛,你们不要说同谋背叛。他们所怕的,你们不要怕,也不要畏惧。但要尊万军之耶和华为圣,以他为你们所当怕的、所当畏惧的。”(赛8:12-13)上帝是天上地下唯一值得人敬畏的一位,因此,基督徒当惧怕上帝的审判,而不当惧怕人的威胁。
“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吓,也不要惊慌,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4,15)
要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我们在遭受逼迫时的态度很重要。有人可能会经历非人的磨难,也有人或许会殉道,但我们应当以圣灵的恩典,以及彰显耶稣基督的品行而得胜。当我们全心交托给主时,当我们面对这些执政掌权者不再有畏惧之心时,圣灵就会将当说的话放在我们的口中。“因为我必赐你们口才智慧,是你们一切敌人所敌不住、驳不倒的。”(路21:15)
因此,我们要成为跟随上帝真理的人,要成为经历耶稣福音的人。我们不是这世上的追随者,而是话语的追随者。我们要忠心而殷勤地研究话语,内心因充满基督的恩典而过圣洁的生活。只有真正按话语的一点一滴去生活的人,才有受逼迫的资格。而不是因自己的固执和鲁莽受逼迫。常有人因自己的错误而受逼迫,却认为是在为上帝的缘故受逼迫。当基督徒因信仰的缘故被带到法庭时,上帝必定赐下帮助和智慧,使我们能够自如地应付仇敌的诽谤或非难。不久的将来,当我们因真理而得到完全的变化时,主反而会允许我们被带到法庭,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将逼迫变为传扬福音的机会。
会不会有人这么说呢?“我们没有必要如此彰显自己信仰的独特,以至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吧?不必太过较真,适当就行了。”如果照这么说,那《圣经》中让我们发光照耀别人岂不与之相矛盾了?也有人或许这样想:“如果我不屈服权势的话,妻儿就会受到连累,《圣经》上不是说让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照顾好自己的家人吗?我就默默地持守信仰就行了,何必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耶稣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16:26,25)我们也可以回想一下但以理的故事,他也可以默默地坚持自己的信仰,不用公开做祷告,这样就可以避免被送入狮子坑了。但他怎么做的呢?他依旧开着窗户,在敌人的窥视下向上帝献上公开的祷告。现今与古时没有两样。
或许当时也有人对但以理说:“以你现在所处的位置对没有发言权的犹太人大有益处,你可以阻挡逼迫。不要轻易让自己被抓到把柄,为了让犹太被掳之人的生活好过一点,你就稍微变通一点吧!”但以理没有丝毫妥协。但以理知道继续光明正大地开窗祈祷免不了要入狮子坑,他也没有侥幸地想着狮子群会对他网开一面。但以理被扔进狮子坑之后,国王一夜无眠,第二天一大早就跑到狮子坑前看情况,说:“永生上帝的仆人但以理啊,你所常侍奉的上帝能救你脱离狮子吗?”听到王的问候,但以理并不觉气愤或委屈,而是恭敬地回答王:“愿王万岁!我的上帝保护了我。”王立刻将但以理带了出来,见但以理毫发无伤也就安心了,便废除原先那无理的禁令。但以理之所以进入狮子坑,是因为他公然按照上帝的旨意去生活所必然要遭受的苦难。因着但以理这种对信仰的坚定而给犹太民族带来灾难了吗?并没有。反而因着但以理公开的顺从,上帝的圣名再一次在异邦国家被尊崇。
传扬福音,把光照出去是我们的本分和使命。如果我们不惧怕逼迫而首选上帝的权威和真理,那么上帝必定会掌管逼迫的风云,直到最后。上帝的真理之光不是由那些谨小慎微、静默不言的人所传开的,而是由那些相信真理,跟随真理,并毫无畏惧公开所承认之信仰的人传扬的。因此,我们可以安心地将自己的生命交在主的手中,主必会保护并按照他的旨意去行。真理将会被单纯地传扬出去,被那些按照《圣经》话语而生活的真基督徒高举。如果我们单纯地传扬真理,真理本身就会感化人心,我们也将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那时候,我们必要为真理的缘故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因此,在这和平的年代,我们该要多么尽力善用机会、竭尽全力地去传扬福音啊。
即使人们想要通过制定法律而切断传扬福音的通路,我们也要将人的愤怒转变为荣耀上帝的机会。上帝将使用恶人为消灭福音而制定的法令,来宣扬上帝的律法。如今上帝正在执掌着四方的风,为的是让我们尽快将福音传开,即使将来四方的风放开,那也是上帝所允许的。现在上帝在他仆人额头上盖印的工作还未结束,因此我们还有不多的时候可以作工。我们不该为躲避逼迫而妥协或闭口不言,一切的预言将会按上帝的计划成就。当暴风雨来临之时,那些预备好的基督徒将迎来他们期盼已久的安舒的日子。
基督的国度与世上的国度有什么区别?基督,希伯来文的表达是“弥赛亚”,是“受膏君”的意思。他为什么受膏?为了将美好的信息——福音传给贫穷的人,医治心灵受伤的人,为了让受捆绑的人获得自由。耶稣基督的国度,就是那荣耀的国即将来临。然而,在这国降临之前,先要在人心中成就恩典的国度。
【诗 2:8-9】“你求我,我就将列国赐你为基业,将地极赐你为田产。你必用铁杖打破他们,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
从某种角度讲,中保耶稣基督的工作与地上的王国毫无关系。耶稣的国度是人心中属灵的国度,他的国度就是统治人心。地上的国度虽然能辖制我们的肉体,却无法统管我们的内心。我们可能会因逼迫而感到艰难,但这些仍然无法阻拦我们的心灵与上帝的国度亲近。因为基督的国度是在人心中开展。他坐在恩典的宝座上,不受地上政府的限制,并以他们无法阻隔的方式将恩典分赐到我们心中。上帝的国在哪里呢?在我们心中。将来这世上的国度将会变成上帝真正的国度,也就是新天新地要降到地上。
地上的政治家们为了他们的统治欲而支配别人,但耶稣说,在他的百姓中不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统治的国度中,那些领袖反而降卑,成为众人的仆人。耶稣藉着给十二门徒洗脚的事情向我们显明了真领袖的精神。
《圣经》告诉我们:“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凡事都不可亏欠人。”(罗 13:7,8)爱别人就是成就了爱。人若要有爱邻舍的心,就必须先有爱上帝的心,而所有的爱都是从上帝那里来的。如果我们真正爱邻舍如同自己,那就证明了上帝的爱在我们里面。我们自己本无爱,能爱人,就证明是上帝住在我们里面,这是谁也无法夺去或谁也无法自生的爱在我们里面动工的证据,这也是圣灵居住在我们心里的凭据。
在这个前提之下,保罗谈及了第二个法版中的上帝的诫命,是从第五条到第十条有关爱邻舍的诫命。上帝亲自刻的两块石版,第一块石版为前四条诫命,论到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是我们信仰的根基。第二块版为后六条诫命,说明人与人(邻舍)之间的关系,也就是道德法的建立。第一块法版是我们的信仰基石,第二块法版是人与人之间的道德法。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罗13:9-14)
如同第一块法版的诫命一样,第二块法版的诫命的重要性我们不可忽视,它同样也向我们说明了对上帝的义务。我们若爱上帝,就必爱上帝所爱的人。大卫违反第二块法版的诫命时承认道:“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 51:4)大卫为什么说“我向你犯罪”了呢?上帝的律法包括了人间律法,却又在人间律法之上,所以当上帝的律法对我们的要求与人间的律法有所冲突的话,我们要首先顺从上帝,并将一切后果都交托。
第二块法版的诫命凭着我们自己的努力就可以做到吗?人类靠着自己是无法做到的。如果我们尽心、尽性、尽力爱主我们的上帝,那么也可以因着同样的恩典遵守后六条诫命。如果不是上帝的爱充满在我们心中,我们就无法爱人。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爱上帝,也就会爱邻舍。如果我们说爱上帝,却还恨身边的人,那么我们就没有真正爱上帝。因为上帝就是爱,如果这个爱在我们心中,爱就完全了律法。是不是只有爱就行了,律法就放在一边?或者说因爱而废除了十条诫命?当然不是!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约13:34)彼此相爱是上帝赐给我们的爱,这是上帝的爱,是能遵行第五到第十条诫命的爱。因此,能遵守第一块法版的诫命的人,同样也能遵守第二块法版的诫命。
恶人拦阻我们前进的步伐,这并不是问题,我们只做我们当做的事就可以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前有红海,后有追兵,进退两难,此时上帝对摩西的命令是什么?“你要叫以色列子孙们向前走。”前面是海,后面是刀剑,往哪里走?但上帝命令我们往前走,我们就当无所畏惧。这是几千年前发生的事情,记载在《圣经》中为的是成为生活在末时代之人的鉴戒。当以色列人相信上帝的话语,向前走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海都分开了。他们就像行走干地一样,过了红海。即使上帝没有使红海分开,也会让他们行走在海面上。他们相信了上帝的话语,并决意要向前走。同样的,彼得也在加利利海面上行走了,做到了不可能的事情。
要时常记住:我们是上帝的儿女,因此能胜过世界。“所以,要拿起上帝所赐的全副军装,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 ”(弗6:13)
《罗马书》是保罗比较集中地讲解福音的一卷书。福音不仅仅是好消息,更是拯救我们脱离罪的捆绑的能力。“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如果上帝的爱在我们心里,爱的行为就会从我们的内心自然流露出来,不单单是遵守诫命的行为。这就是永远的福音所成就的事情。福音不是废除诫命,而是完全了上帝的诫命,使我们相信福音的人有能力遵守上帝的诫命。让拥有罪之本性、习惯犯罪的人离弃罪恶,顺从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福音的能力。福音不仅宣告我们为义,也有能力将我们变为义。
保罗在《罗马书》开始的时候说:“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罗1:5)这是接受主的话语,并按照主的话语去生活的意思,这就是《罗马书》的开始。 “惟有上帝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按着永生上帝的命,藉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上帝,直到永远。阿们!”(罗16:25-27)《罗马书》中的福音超越犹太人,传给外邦人,叫一切相信福音的人都获得顺从上帝诫命的能力,也唯有福音有能力使我们顺从。
不久的将来,有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大患难将会临到我们。“那时,保佑你本国之民的天使长米迦勒必站起来,并且有大艰难,从有国以来直到此时,没有这样的。你本国的民中,凡名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智慧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但 12:1-3)
最后的患难临到时,你将会在哪里?你我是否站在传扬福音的位置上呢?我们不是为了举起社会革命而存在的人,我们只是为了单单传扬上帝永恒的真理。耶稣的一生并没有为了改变政府的错误而去举起革命。恩典的国度,是上帝临格在我们的心中。教会的使命是将永远的福音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而不是兴起社会改革运动。无论社会制度如何改变,罪人的内心若不能得到真正的改变,问题将会永远地延续。无论何时,无论何种处境,无论自由或受逼迫,上帝的权柄永远在首位。愿我们每一位都有但以理和他的三个朋友的心志。耶稣必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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