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招简章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招生代码:5165)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单位,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
一、招生计划
(一) 普高类、中职类招生专业与计划
(二) 特长类项目与招生计划
注:最终计划以考试院实际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我院单独招生志愿(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为5165)。
所有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
2.学校确认
(1)考生本人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cvtc.edu.cn,再从官网的“招生就业”栏目或“单独招生”图标进入招生信息网,在招生信息网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用户名为考生本人14位考生号)中修改初始密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进行报名确认操作。考生在网上身份确认后,在网上单独招生系统缴费入口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2)中职生报考中职类别,按对口类别填报相应招生专业(信息一类考生可兼报考应用电子技术或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加工制造类考生可兼报考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或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教育类考生可兼报考文秘专业);普高生报考普高类别,按文理类别填报相应招生专业;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可以选择报考特长生类别,按身份类别填报对应的招生专业。特长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其它考生可填报一、二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同一类别专业志愿调配。
(3)符合特长类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报一个特长项目和特长具体情况(包括获奖、证书、作品等情况)。
(4)中职类考生按第一志愿专业技能参加技能考试,须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对应的技能测试项目。
(三)特长生和免试生资格审核
1.特长生考生务必统一通过中国邮政快递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邮寄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学府北路1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官剑老师收,邮编:629000),学院接受材料时间截止3月22日,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由学院单独招生资格审查组审核,未通过特长生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考生身份类别分别转入普高类或中职类参加单招考试。
2.免试生于考试前一天14:00前,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02办公室,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单招考试。
三、考试内容
类别 | 文化考试 | 综合素质测试 | 技能测试 | 总分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
普高类 | 100 | 100 | 100 | 200 | / | 500 |
中职类 | 100 | 100 | 100 | / | 200 | 500 |
特长类 | 100 | 100 | 100 | 200 | / | 500 |
备注:各科成绩不折算,直接计入总成绩。
四、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普高类、中职类均按专业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特长生按特长各项目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学院最低控制线上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三)各专业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含有特长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减去相应特长生计划再进行录取。
(四)录取办法
1.普高类、中职类:在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特长类:在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根据特长项目及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未参加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或技能测试,以及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按免试规定进行录取。
5.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6.若有剩余计划,由学院根据专业建设和实际参考学生情况统一进行计划调整。
(五)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五、其他事宜
1.单独招生具体办法详见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
2.时间若有变化,以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或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另行公布的为准。
六、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0825-2290000 2290006
教务处:0825-2290091
学生工作部:0825-2290300
纪检监督电话:0825-2290035
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邮政编码:629000
传真:0825-2290006
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c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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