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法治案例
警示教育宣传手册
共有六个典型案例
造谣的代价
漫画:梁静璐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故意发布造谣信息的人以外,很多网民会将这些信息通过各种渠道转发,善意提醒朋友同事,这些网民虽然在主观上没有恶意,但如果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仍然会被给予相应处罚。
提醒广大网民:
1.要树立文明上网的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造谣;
2.不轻信网络谣言,不传谣;
3.遇到似有模板的谣言信息时,善用检索工具;
4.遇到不确定的信息时,仔细观察细节纰漏、信息来源,可求助科普权威;
5.遇到谣言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6.个人合法权益因他人造谣而受侵害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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