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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咸宁市委、市政府拟对这些单位通令嘉奖,现予以公示!

2016-07-23 咸宁发布

  府 声 音,闻 百 姓 民 声

为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在全市形成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科学导向和浓厚氛围,激发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作为、争先创优的内生动力,咸宁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省考”指标考核得分前3名的单位、全省本系统综合考核前3名的单位、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含部委)表彰的单位进行通令嘉奖。

现按程序将拟通令嘉奖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如有异议,请与咸宁市考评办联系

电话:8126470


一、2015年度“省考”指标考核得分前3名的单位

咸宁市发改委

咸宁市人社局

咸宁市林业局


二、2015年度全省本系统综合考核前3名的单位

咸宁市安监局

咸宁市政府法制办

咸宁市水产局

咸宁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分局(2015年度金融信用市州,综合得分全省第三)


三、2015年度工作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含部委)表彰的单位

咸宁市卫计委

咸宁市林业局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咸宁市气象局

咸宁市公安局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16年7月23日

来源:咸宁人民政府网

咸宁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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