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反腐】咸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咸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通山县交通物流发展局办公室负责人易爱民,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通城县农业局主任科员杨七兰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崇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汪典斌,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咸宁市委、市政府
权威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
长期关注
每天了解咸宁多一点……
长按本图,直达《掌上咸宁》
一更多精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