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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咸宁出台一系列制度,帮扶五类家庭2020年达小康!

2018-01-19 咸宁发布


“精准扶贫,不落一人!”咸宁市将对建档立卡的城镇困难职工采取一系列帮扶措施,确保2019年底困难职工全部脱困,2020年与全市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解困脱困标准是指通过有关部门精准帮扶和制度保障,建档立卡的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实现“两有五保障”(有吃、有穿,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险、住房有保障)。   


根据目标任务要求,从2017年至2019年,我市计划每年完成30%以上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任务,对于新产生的城镇困难职工按照建档标准同步建档立卡、同步实施帮扶、同步解困脱困,确保到2020年前全面完成解困脱困任务。因收入低导致生活困难的,推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兜底保障;因病、因灾、子女上学、下岗失业等因素致困的,利用各种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缓解困难。

此次帮扶的对象包括五类家庭: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含),由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含),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家庭;

长期居住在城市且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纳入解困脱困范畴(已纳入农村扶贫对象的除外);

针对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际,在化解过剩产能中新产生的城镇困难职工,在建档立卡的基础上,纳入解困脱困范畴。


针对这些困难职工,我市将通过开展精准核查、实施就业解困、实施创业解困、实施教育解困、实施医疗解困、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解困、实施安居工程解困、整合资源助推解困等系列措施,来帮助他们解困脱困。


香城都市报记者 庞赟 镇强

来源:咸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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