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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速速围观!咸宁人关注的这19个问题,都有官方回复了!

2018-02-11 咸宁发布

单位回复

1、通山县政府部分官员帮通山大自然石业海外上市做宣传应该承担部分后果

【网民反馈】我是江苏南通人,2015年底通山县政府部分官员在不了解通山大自然石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下,在你们当地有关媒体和场合大肆宣传通山大自然石业有限公司是怎么怎么的好,导致我被通山大自然石业有限公司骗走现金十万,据犯罪嫌疑人华长春告诉我,骗我的十万元48%分给了中间介绍人,她只拿了五万二给法院冻结还给了当地放高利贷的,她说她有钱就还,没钱找她也没有用,所以今天写信给你市政府监察局,请你们督促通山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履行人民政府的职责,不能让华长春这个骗子逍遥法外,返还我十万本金,还我们这些受害人和家属一个公道,如没有什么结果我会继续向湖北省甚至更高级政府反映,要坚定惩罚这些诈骗犯,真正做到法制治国,树立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谢谢!!

【单位回复】 通山大自然石业有限公司,因债权、股权纠纷与2016年下半年停产,导致在澳洲上市工作受阻。2016年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专款资金解决大自然石业拖欠员工工资和恢复生产工作。2017年2月15日公司正式恢复生产。几个月来,公司生产的形势好、网上订单不断、产品供不应求。但资金链仍然短缺,目前,公司也正在寻找合作伙伴整合全县文化石资源,建立通山文化石联盟。通过联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有关认购大自然原始股权纠纷问题,我局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或直接按认购合同找公司协商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1日


2、交通路政交警

【网民反馈】请各位政府交警交通路政道路管理部门调一调咸宁个路口监控,超载治超过了说了多少年了!咸宁特有的百吨王哪天没在路上飞的,是政府不作为还是这么执法部门有人参与盈利!联合一检查,全都躲了起来,是不是有人给货车司机通风报信?官塘驿的隆杰和勇辉采石场白天看起来狠正常,到了晚上百吨王全部都是装得满满的重卡!望政府给严查!

【单位回复】非常抱歉让您等待!我市于2018年1月9日以咸治超办发〔2018〕1号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源头治超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地从1月9日以来,全市治超工作加大了政府治超力度、路警联合力度、源头巡查力度。赤壁市交通、公安和官塘驿镇、神山镇政府针对矿山源头超载车辆增多的情况加大了联合整治力度,处罚了隆杰矿山等3个矿山各3万元,在矿山运输通道开展六轴车辆进行劝返工作,避免大批车辆超限装载货物上路,集体冲卡造成安全事故。咸安区开展了路面联合治超集中整治行动,派出交警、特警等警力百余人驻站联合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对抗法的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咸安区交警部门对百吨王非法改装车辆正在进行严厉查处。请您监督!

市交通局

2018年2月4日


3、私霸乱建

【网民反馈】尊敬的领导:我叫舒兰,金龙房地产的业主,金龙地产开发商把六、七楼卖了,我们要到顶楼做个维修或晒个东西都不让我们上,要经六、七楼业主同意才行。楼梯间通道本应该是我们所有业主的公共面积,都给别人霸占,用铁板焊上了,成为自己所有的小库。有这样的道理吗?多次找开发商及房管局都没答复,房管局说金龙地产没有物业公司他们管不了,工商和住建局都一一不管,请问这样的私搭乱霸问题该哪部门管?望政府部门给我们个公道。

【单位回复】经查,崇阳县中山步街金龙公司业主舒某所住房屋为20号楼5层。该楼共6层,7层为阁楼(隔热层),金龙公司当初与6层住户所订合同为“买6送7”,即6层用户具有7层的使用权。出于安全,6层住户通往7层的通道安门上锁。由于信访人舒兰不知内情,误认为是6层住户私自将7层霸占,经我局工作人员上门调解后,舒兰已与6层住户达成谅解,并表示希望撤回信访件的意愿。

崇阳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2月2日


4、工商局和质量监督局互相推诿不受理诉求

【网民反馈】我与18年1月24日在车站路中化石油加油,但是比平时油耗增加了一倍,因此拨打12315和12365电话咨询投诉,但是这两个部门互相推诿,12315要求我出具检测报告,我一个百姓去哪里出具?而12365则是要求工商局先受理他们才受理,两个部门互相踢皮球,一上午十几个电话没有部门愿意受理。

【单位回复】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经调查,消费者没有投诉主张的相关证据,后经咸安区工商局环城工商所调查,暂没有证据能证实汽油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找相关具有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获得检测报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工商局

2018年2月2日


5、关于出租车乱收费问题

【网民反馈】前两天下大雪城区出租车不打表上车20元起步还沿途拼车,马上春节将至,希望物价部门能整顿一下这股不正之风。

【单位回复】市客运管理处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问题,在春运前期召开出租车企业会议,对春运和春节期间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提出要求。三家出租车企业已召开了春运动员会,对出租车驾驶员安全行车、文明服务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要求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特别是在春节期间不得擅自涨价、议价、不打表运营。春节期间,市处和三家出租车公司加强春节假期值班值守,处投诉电话24小时受理投诉。市客管处还将加强与物价部门的沟通,共同处理春节期间出租车涨价违规行为。针对春节期间出租车擅自涨价、议价、不打表运营等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相关法规依法处罚,并进行5天停班培训,同时市客管处还要求违规出租车所属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对违规驾驶员进行处罚,违规行为严重的直至解除经营合同,并列入市区出租车行业“黑名单”,二年内不得在市区从事出租车运营。 在此也提醒广大乘客,若认为自已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市客管处投诉电话0715—8137113,说明当时发生的实际情况并提供所乘出租车的车号、车票,客管处工作人员会和投诉人联系,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

市交通局

2018年2月7日


6、办了独生子女证还要不要交合作医疗费用

【网民反馈】我家已经办了独生子女证 请问还要不要交合作医疗费用。

【单位回复】关于办了独生子女证还要不要交合作医疗费用的回复 2018年2月4日,网民陈奥通过咸宁政府网咨询办了独生子女证还要不要交合作医疗费用,现答复如下: 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都要缴费,但有几种特殊情形的个人不缴费,由政府或政府部门代缴费。譬如,精准扶贫对象由政府代缴费;低保户由民政局代缴费;重度伤残人员由残联代缴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费。办了独生子女证是否还要交合作医疗费用,目前尚无政策。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6日


7、咸安区交警不作为

【网民反馈】2018年2月5日,本人的车停在单位的停车位,下午下班时发现车的左前方保险杠被擦伤,通过单位监控发现中午十二时许,被一辆鄂L0G777雪铁龙牌轿车擦伤,于是在2018年晚上六点半打电话122平台,时候交警过来了,向我咨询情况后,并向我表示今天会给我答复。但是至今未给我答复,我当时向交警提供了肇事车辆的车牌照号码,车辆型号,交警回去在系统一查就会查到,这能花多长时间,虽说事情不大,但是我提供了如此详细的信息给交警,交警回去一查便知,现在也没有回复,如此工作效率让人担忧。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交警大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当事人于2018年2月5日18时30分交通事故报警,交警永安中队已经受理,并于第二天和肇事车辆鄂L0G777驾驶员取得了联系,但是该驾驶员在武汉办事,对肇事情况他提出需要查看监控信息才能确认,要2月8日早上才到永安中队接受调查。由于未及时与当事人沟通,造成当事人的误解。2月7日,区交警大队已于当事人进行了联系,并告知当事人2月8日到永安中队处理此次交通事故。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8、发放拖欠的全部员工工资

【网民反馈】2017年11月26日咸宁咸安区咸宝路百乐豪门KTV因老板经营不善,拖欠供应商货款,致使公司倒闭。倒闭后拖欠全部员工2个月工资,大约合计31万元。多次交涉无果后上告劳动局,劳动局受理一段时间后,让我们自己去法院申请支付令。因不懂法律放弃去法院。现希望政府出面帮我们要回血汗钱,要回我们的工资。并且严惩无赖商人。

【单位回复】 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百乐豪门KTV由张明、樊老板等三名股东合伙投资经营,于2017年7月28日开始营业,后因经营不善关闭,员工到区人社部门投诉反映差欠工资问题,人社部门多次与相关责任人联系处理工资问题,并及时与永安办事处相关领导通报情况,永安办事处积极配合协调处理,指示永安人社中心和当地派出所出面帮助协调处理,并清算人员工资。由于百乐豪门KTV经营亏损,三个股东存在纠纷相互扯皮,导致员工工资无法到位。 鉴于百乐豪门KTV因经营不善关闭实际情况,劳资双方已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当事人双方实事劳动关系已终止。涉及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纠纷,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调解裁决申请,或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凭欠条向咸安区法院申请支付令。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9、重症精神病病人办理医保

【网民反馈】我弟弟是咸安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十多年前患有精神分裂症,2018年元旦前病发作了,发生了跳楼事件,现在人已经抢救过来,治疗费已经用花了30多万。目前我们已经办理了医保,在咸宁市中心医院住院。经我们了解,咸宁市政府在2017年出台的 咸政办发〔2017〕35号文第15条规定:“”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倾斜。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取消住院起付标准,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各档次提高10%。大病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各档次提高5%。“”现在我们不知道如何安装严重精神病患者申请这个政策,市长热线、咸安区医保局、咸宁市医保局都咨询了,没有人知道如何办理,相互推诿踢皮球。请政府领导换位思考一个不幸家庭的痛苦,协助指导一下如何申请这个政策。不胜感激!

【单位回复】 您好!您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咨询“重症精神病病人办理医保”的信件已收悉。现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及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咸政办发〔2017〕35号)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资金政府全额资助;基本医保住院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上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指通过残联部门认定、发证,参保登记时医保结算系统予以标识,才能享受上述待遇。 您反映的您弟弟目前没有享受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保倾斜政策,可能是你弟弟所患精神疾病没有经过残联认定、发证。家属可凭相关专科医院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到咸安区残联部门申请精神残疾认定、发证。残联将您弟弟的有关信息报咸安区人社部门做参保核定登记即可。如还有疑问可咨询市医保局工作人员魏烽,联系方式:82355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5日


10、温泉中百仓储上班时间不符合劳动法

【网民反馈】爱人于2017年初开始在温泉中百仓储上班(普通员工),刚开始准时上下班,后来是偶尔的拖延时间不让下班,说是要加班,现在是经常性的加班,说是人手不够,(早上7点半到23点,时间不等,有时会通宵,第二天还要正常上班),不管哪个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通知员工加班的我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样无休止的不按正常时间上班是不是要考虑别人的感受,感觉是不是跟中百签了卖身契试的,中百仓储是以盈利模式在运作,你们不是慈善企业,怎么员工就还经常性的跟你这样的企业加义务班。

【单位回复】阚先生,您好,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劳动保障监察局组织专人对反映问题展开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温泉中百仓储公司属于服务零售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遇到区域调整、货物上架换堆码陈列、做大型促销活动时,需要安排员工加班,事后会给员工补休,该公司的《员工补休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但也存在未及时通知加班员工补休的工作疏忽,导致员工没有补休,也未领到加班工资的情况发生。对此,我局立即责令该公司整改,严格按照《劳动法》规范用工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支持!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7日


11、咸宁南站烂尾房产

【网民反馈】本人是长期往返于咸宁-武汉的咸宁人,每周都要在咸宁南站,也长期关注着咸宁的发展。南站旁边的华特电缆摇摇欲坠的建筑看着扎眼,南站做为旅游城市咸宁的一个窗口,来咸宁第一站就看到摇摇欲坠几年的破败建筑,严重影响咸宁市容市貌,而且影响附近安全,请咸宁政府重视早日解决这一窗口毒瘤。

【单位回复】您好,您于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地面附着物拆迁搁置问题。因武咸城际铁路咸宁南站建设需要,占用了咸宁南站附近的华特电缆地块土地,我公司已委托评估公司对华特电缆地块上地面附着物进行评估。下一步,我公司将对该地块进行收储,并签订收储合同,责成专人负责拆迁工作。二、关于地块周边环境卫生、安全问题。经现场勘查,因华特电缆拆迁搁置,导致该地块周边环境卫生下降,影响了城区市容市貌。下一步,我公司将组织专班,加快拆迁进度,尽快完成地块内的拆迁及渣土清运工作,以解决该地块周边环境卫生、安全问题。

市城发集团

2018年2月8日


12、永安派出所不作为

【网民反馈】2017年国庆期间本来在咸安南山原汽车站坐1路公交到谱爱医院途中钱包被偷。然后我到永安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带我爱人一起去楓丹公交公司调看了录像,上面限示出了一名女性嫌疑人。然而事情过去了几个月到现在仍无任何音讯。我爱人去询问,派出所的人居然说这是小案,如果是杀人之类的大案才会讯速去侦办。我想问一下:录像已经能看出嫌疑人了,派出所几个月了都没办理,那老百姓还需要派出所干嘛?

【单位回复】肖先生: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咸宁公安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咸安公安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2017年4月3日10时44分,有一女子用176******58拨打110反映其手机在名人超市里面遗失。由于该警情不属于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110接警员和永安派出所民警对当事人做出了说明。但当事人未能理解。 4月11日永安派出所所长专程找到当事人,进一步了解事情经过,同时代表永安派出所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获悉遗失手机已找回,并得到了您的理解。 感谢您对咸宁公安工作的信任、支持和理解,恳请您今后继续关注、支持公安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咸宁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3日


13、通城北港淘砂毁田不止

【网民反馈】自今年6月以来,在北港的庄前、横冲社区以及周边的大坪乡、石南镇,上十家洗砂场开建,每天大量的超载车辆将砂石运往湖南的云溪,这里成了一个湖南、湖北的砂石集散中心。听说是因为湖南严禁挖山淘砂,所以相邻的北港等地就大开方便之门。

挖山淘砂,不仅毁坏了大量的农田,而且每天上百辆越载运砂车把原本干净的庄前社区搞得尘土飞扬,一些居民都不敢开门。更有甚者,每天凌晨3-5点钟还有大量运砂车辆在社区道路上奔跑,巨大的噪音吵得居民无法睡眠,不胜其烦!

庄前社区居民已多次向北港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投诉,但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

为什么湖南禁止的坏事在我们湖北的通城县能大行其道、肆无忌惮,老百姓再三呼吁为什么不能得到有效制止?这里面到底有什么利益关联?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认真查一查,让这些挖山毁田、扰民害民的魔鬼收手!!

《咸宁日报》报道治理有效果,但实际仍未停止。

【单位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通城县北港镇淘砂毁田不止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已责成县水利局迅速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通城县在河道采砂管理中,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打击行动,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处罚力度。2017年以来,我们对北港镇的非法采砂打击累计10余次,扣押装载机、铲车、挖机7台次。2月28日,联合北港镇政府、县国土局、林业公安、北港镇派出所,对大界村卢旺明、李斌采砂点的机械设备进行了拆除;3月31日,联合北港镇政府、国土局执法大队对北港辖区内所有非法采砂业主下达限期拆除文书;4月17日,北港镇政府牵头组织县林业局、水政监察队、北港派出所对楠木村非法洗砂场进行拆除;6月7日,联合北港镇政府对仙姑村挖机挖河堤的事件进行调查,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7月13日,联合北港政府对桂家河道一处采砂点进行打击;8月7日,北港镇政府组织牵头,水利、环保、国土、北港镇派出所、供电所,联合湖南毛田镇政府及毛田派出所对北港辖区内所有采(洗)砂点进行拆除并捣毁其采砂设备;9月2日,联合北港镇政府对桂家采砂点巡查,将机械设备撤离现场;10月1日,联合北港镇政府、石南镇政府、北港派出所、石南派出所对其辖区内的非法采砂进行了打击,扣押装载机1台,挖机2台;10月12日,联合北港镇政府、北港森林公安、北港水管站站长、北港派出所对枫叶山庄附近的一处非法采砂点进行了打击,现场拆除机械设备,扣押装载机1台;10月20日,联合北港镇政府、林业、国土、派出所对大界村一处非法采砂点依法取缔,扣押装载机1台;11月12日,联合北港镇政府、北港派出所对辖区内所有非法采砂点进行打击;12月4日,联合北港镇政府、县城管执法局、北港派出所,扣押铲车一台; 12月30日,接举报,有人在横冲村非法采砂,我县水利局迅速与北港镇政府、北港派出所赶赴现场,扣押挖机一台。通过先后多次组织开展整治河道非法采(洗)砂行动,对北港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鉴于全县河道战线长,水域环境复杂等情况,导致极少数水域、时段偷采现象时有发生,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形势依然严峻,不容松懈。后期,我县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依法监督,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大河道非法采(洗)砂打击力度,欢迎您进行监督,如有问题可拨打通城水政监察队电话0715—4328096。

通城县政府办

2018年2月6日


14、咸安区人社局和开发区互相推诿办理实习生补助

【网民反馈】本人是咸宁职院2015级一名学生,目前就职于咸宁智敏农业公司实习,为了响应市政府鼓励大学生实习的政策,特向公司申请了实习补助,公司多次派出人事部前往咸安区人社局申请,结果人社局说找高新区,这事他们不管,去了高新区又说找人社局,两边互相推诿,态度非常不好,他们这样做既违背了市委市政府推出的政策,也伤害了实习生的利益,极大的影响了实习生的留咸积极性,请有关部门能给予我帮助,作为一个外地在咸宁就读的学生,很无助,但是又对美丽的咸宁充满感情,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个在他们手中其实轻而易举就能完成的工作。

【单位回复】戴先生,您好,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委派工作人员先后与咸宁市智敏农业公司、咸安区人社局、市高新区取得联系,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是关于大学生实习实训补助问题。咸宁智敏农业公司就此事曾分别咨询过咸安区人社局和咸宁市高新区。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发〔2017〕23号)中规定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办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此项业务应由咸宁市高新区办理。因高新区工作人员不足,故暂由我局代办,该公司表示近期将前来办理。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15-8235967)详询。 感谢您对我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关心支持!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7日


15、关于投诉南泰中央华府二期用电问题的回复

【网民反馈】继我上次投诉南泰中央华府小区无正规用电问题至今将近一个月了。针对政府办给出的办结回复几点疑问:1.我投诉无正规用电是希望政府帮助广大业主解决用电问题,回复此事责任不在电力公司就算完结了?2.既然给出我们无正规用电原因了,难道没有相关部门来行政约束开发商与电力公司合力解决问题?不能给出期限让开发商彻底解决问题?3.迄今我们还处于经常停电状态,做饭洗澡经常进行到一半停电了,你们政府人员能考虑下寒冬腊月对市民的生活影响吗?4.对于我投诉问题的答复,是不是存在懒政问题?

【单位回复】 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永安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南泰中央华府小区的12、13、15、16、19 这五幢楼属于二期工程,由于开发商历史遗留问题,二期供电配套工程未能取得供电公司的相关手续,从2016年12月1日起至今,一直采用临时用电,未向住户收取电费,由开发商垫付电费。当事人反映“南泰中央华府二期无正式用电”的问题情况属实。 2018年2月2日下午,永安办事处工作人员迅速对南泰小区伟宁物业及开发商湖北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走访调查。由于近期低温天气,电炉、空调等取暖设备用电超负荷,导致时有断电的现象发生。为此,物业一方面与业主解释争取理解,一方面与开发商协调,督促尽快办理正式用电手续。 2月5日中午,业主代表、伟宁物业和开发商进行了再次协商,开发商表示目前已在积极办理户表申请手续,承诺争取年前尽快挂表,并答复:若年前不能如期挂表,也会采取有效措施:一是按正式用电规格,改善重组线路,稳定用电;二是加强电工节日值班排查和检修,确保小区住户春节期间的正常用电供应。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16、赤壁城投公司在说谎

【网民反馈】赤壁城投公司推翻原老人民医院歌舞团住户与原赤壁政府主导招商进来的拆迁补偿合同,提出了另外≡种补偿方案,这些方案和原合同相差很大,拆迁户不接受,城投公司以不签合同为由从2017年10月开始停发过渡费,致使拆迁户无房住无钱租房,拆迁户的房拆得稀烂成了危房,搬回原址是拆迁户对城投方案的不满,习近平新时代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应该确实以人民利益为重,不应该欺上瞒下!拆迁户的诉求很简单,一切以合同为准,以法律为准绳!希望城投公司尽快发过渡费租房过年,别让住户露宿街头!

【单位回复】 关于你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赤壁城投公司说谎”情况已收悉,我办对此高度重视并立即通知市城投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城投公司对我办回复的情况转发给你,具体内容如下: 收悉2018年1月31日转来李凤信访件,来信反映城投公司不承认原摩尔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拆迁户签订的还建合同,并从2017年10月停发过渡费。为此,我公司迅速组织专班对来访陈述事件进行了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1、原拆迁还建合同已由市政府常务会决议按新的安置方案予以补偿。该方案实施后,原45户拆迁户中的32户已与我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目前同意搬回原住所的有6户,剩余7户不接受新的调解安置方案(占比15.6%,其中含在职职工5户,建议由文体新局负责协调)。2、过渡费按要求已发放至2017年12月31日。3、我公司调阅档案,原摩尔城拆迁户中不接受新的调解方案的7户拆迁户中无李凤名称,同时电询项目相关拆迁户后无人知晓该户。4、信访人李凤预留联系方式13451096070接通后,机主自称龚连勇,车埠人,家中无人认识信访人李凤,也无亲朋是摩尔城拆迁户。而且其反映的情况和2017年12月26日和2018年1月24日转来的两封信访件一致。三封上访信应为同一人所为。 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该户为匿名上访,所陈不实。特此报告!

赤壁市城投公司

2018年2月7日


17、噪音污染

【网民反馈】金桂路凯翔康城对面的时舞舞厅天天晚上直到2、3点还鼓乐声不断,一阵阵咚咚声震得人发晕,周边的居民都苦不堪言,晚上都折磨得不能睡觉,投诉了好几年还是得不到解决。天天晚上睡不好,人都神经衰弱了。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环保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2月6、7日晚10点,区环保局环境监察监测人员到实地对声音进行监测,显示没有超标,当事人也表示最近几天声音小些了。针对当事人反映问题,区环保环境监察人员对时舞负责人进行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并要求该负责人今后在夜间十点以后务必将音响设备控制音量,以免影响到周边居民。时舞负责人也表示在今后夜间十点以后尽量将音响设备的音量控制好。同时,区环保环境监察人员告知当事人,若今后有噪音扰民现象,可直接与区环保局联系。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18、行政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渎职

【网民反馈】投诉内容:1.开发商未组织竣工验收,就违规交房给业主,并且房屋有质量问题,从11月中旬就开始投诉到住建局,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跟我说,不归他们管,说归房产局管。找到房产局,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我一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回复我此问题归住建局管,然后我重新投诉到嘉鱼住建局,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说:嘉鱼所有的房产都是先交房,从未处理过违规交房的事情,没有先例,所以他们处理不了。包括市里都没有处理过这样的事情。2.电话咨询咸宁市住建委,住建委说因为他们对嘉鱼住建局只有工作指导权,没有行政管理权,建议我根据此情况可以到嘉鱼信访局投诉或者给嘉鱼县人民政府网的政府信箱写信,投诉行政不作为。我到信访局投诉,信访局说开发商可以预售就可以交房,不存在违规交房,也不受理。12月1日给嘉鱼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写过信,但至今没有任何回复。1月2日给市长信箱写过信,也未有任何答复。近三个月的时间,在各个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反映,都没有明确答复,老百姓维权怎么就这么难呢。

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清楚明白的指出了应该由什么部门管理,作出如何的处理。为什么投诉到相关部门都不受理。并且在投诉期间,无任何工作人员去检查监督所反应的质量问题,并给开发商补齐了相关手续。

【单位回复】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联系县房管局和县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调查,信访人投诉的是锦绣家园项目开发商未组织竣工验收违规交房并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县住建局已要求锦绣家园项目开发商湖北贵信置业有限公司请原设计单位对此拿出设计处理方案,并于2017年11月26日完成,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处理方案对质量问题进行修补。对于张慧女士的到访投诉,县质监局有专人接待,并联系了该项目开发商协调处理,开发商承诺在该房屋装修方面为业主提供方便,并适当给予经济补偿,张慧女士并未同意。 对于开发商未组织竣工验收违规交房问题,县房管局于2018年2月6日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交房行为并立即进行整改。

嘉鱼县政府办

2018年2月9日


19、农村信号极差

【网民反馈】嘉鱼县新街镇下畈村五组那个地方家里都没信号,有的人家有信号,有的人家没有,想上个网打个电话都要跑到大马路上去,到家了回乡下想和在外的亲人联系一下,都要去大马路,真不方便,希望政府可以把信号源把那里覆盖一下,谢谢!

【单位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与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运营商进行了沟通,我镇要求三家公司均对下畈村五组信号进行覆盖检测。移动负责人沈全威(电话:15872009995)回复: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测试,视频通话上网均正常,基站设备运行都正常;联通负责人曾亚欣(电话:18608681129)发送实地勘测图片,显示4G信号满格,基站设备运行都正常;电信负责人朱永峰(电话:18971811532)经现场检测,电话回复信号一切正常。因不知道您家具体位置和所使用电话卡所属的具体运营商,所以无法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测。若您此后仍然无法正常接打电话或上网,建议您可以直接拨打所持电话卡相应运营商的客服查询和投诉,移动:10086;联通:10010;电信:10000。我镇三大运营商承诺会尽最大努力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感谢来信!

新街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


问政选登

1、社保

【网民反馈】咸宁职业技术学院,12月22日学校部分人事代理同志,加了微信群,商量如何维护自己社保权益,原因就是学校只为在编同志购买社保。事情发生后,学校进行了劝导及解释,这次事情也很快平息,校长也承诺此次事件不追究责任。现在事情过去了,学校要对加群的同志做检讨。我首先声明我不是在编,也没有加入群。想问一句话,人事代理是不是不适用劳动法,劳动法不是说职工上班第一天就要为其购买社保吗?


2、谭惠路私车乱停导致车道拥挤

【网民反馈】谭惠路两边本来就窄,私车乱停,导致车道拥挤,建议交警加强管理。


3、路面洒水

【网民反馈】今天早上在市中心医院前方看到有三辆轿车相撞,结果自己过马路的时候,看到地上全部结了冰,同时过去了一辆洒水车。有出租车踩油门的时候,也能听到轮胎在空转的声音。原因不得而知。就想问下,崇阳那边已经有因洒水车洒水造成路面结冰的情况,上了新闻,为何咸宁这边还在洒水,这样不是带来了隐形的交通安全吗?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保障好市民的公共出行安全。感谢!


4、关于苯丙酮尿症患者的医保报销政策

【网民反馈】本人小孩2017年五月出生,做新生儿筛查,得知患有遗传代谢病 苯丙酮尿症。由于该病治疗特殊。在湖北省人社局都对此病的后期治疗 饮食都有一个报销政策,但是咸宁人社局一直没有公布。不知道咸宁市人社局的对于该病的报销政策同步于省人社局吗?申请医疗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找哪个部门!谢谢!

来源:咸宁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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