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市6个县(市、区)政府
57个市直单位
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出炉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咸政办函〔2018〕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咸宁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咸政办发〔2015〕61号)规定,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2017年度全市6个县(市、区)政府和57个市直单位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27家)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2家)
通山县人民政府、咸安区人民政府
(二)市直单位(25家)
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地震局)、市物价局、市档案局、市国税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地税局、咸宁高新区、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水务局
二、良好单位(32家)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4家)
赤壁市人民政府、嘉鱼县人民政府、崇阳县人民政府、通城县人民政府
(二)市直单位(28家)
市农业局、市招商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烟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区经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人防办、市文新广局、市旅游委、市国调队、市经信委(市行业办)、市民宗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产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体育局、市供销社、市老龄办、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外侨办、市保密局、市银监分局
三、合格单位(4家)
市水文局、市无委办、市残联、市人行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