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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近期咸宁多地莫名出现“警官、检察官、法官”,市民要小心!

2018-04-19 咸宁发布

“喂,你是**?我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你在某银行办理的一张银行卡涉嫌洗钱犯罪,需要你协助调查……”如果你接到这样的电话怎么办?一周来,咸宁七个县市区有多位市民接到类似诈骗电话。

4月19日,记者走进咸宁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与警方一同为市民支招。


女子接“公安”电话被骗13万

4月11日下午16时许,魏女士(化名)正在酒店休息,接到了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天津市公安局西厅分局刑警的张警官,告诉魏女士:天津某银行有个叫“王伟”的领导被抓了,在他家中搜出了100多张银行卡,其中有魏女士的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卡上显示有200多万的现金进出。

为了让魏女士相信,张警官在电话中报出魏女士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电话。随后,张警官让魏女士在手机上输入一个网址,随即显示一张带有魏女士身份证照片、落款为天津市检察院的“逮捕令” ,以及对魏女士财产的“冻结令”。见此,魏女士便完全信以为真。

张警官说魏女士涉嫌诈骗团伙的洗钱案,限令她于第二天上午赶到天津接受调查,否则后果自负。魏女士一听懵了,要在第二天上午赶到天津,如何来得及?这时,“好心”的张警官便顺势对魏女士说,我可以帮你把电话转接到天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你自己去跟他们解释吧。 

很快,一名男子打进电话,自称是天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要求魏女士配合其调查,还郑重提醒:因为案情重大,魏女士的手机已经被监听,不要将此事告诉其他任何人,包括亲人,否则会影响他们的前途和工作。魏女士说出自己难处,男子便让魏女士把所有的存款说清楚,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将接受银监会的审查。魏女士便一五一十如实相告。

男子说魏女士的银行卡及资金比较多,银监会审查起来会很不方便,让她去银行,把所有的资金都集中到一张银行卡上。然后,男子让魏女士找一家有电脑的宾馆登陆存有现金的那家银行的网银, 配合银监会核对流水。魏女士遂在宾馆开了一间带电脑的房间,按照男子的提示,打开一个网页,按要求点击“接受”后,屏幕上出现了国徽以及“反洗钱”、“通缉令”、“案件”等字样。接着,男子说要对魏女士的资金进行比对,让她把银行的卡号输入电脑并且输入账号和密码。不久,魏女士收到短信提醒,卡内被人分三次转走共计13万余元。 

钱被转走后第二天,魏女士都没有接到“公安人员”的电话,她越想越不对劲,感觉自己被骗了,就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电信诈骗手段多,极具迷惑性

和魏女士一样,近一周以来,我市七个县市区已经有多位市民被冒充公安局民警以查案或信用卡异地消费透支需冻结账户防损失为由的电话诈骗,涉案金额高达百万。

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范开全介绍,当前类似的“洗钱”、“涉毒”、“法院传票”、“电话欠费”等骗局屡见不鲜,不法分子利用手机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呈增多态势,特别是不法分子设置某些特定号码(尾数为110或119等)甚至是政府行政机关号码行骗,更具迷惑性。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类似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一般都有以下几步套路:

第一步,犯罪嫌疑人一般利用伪基站、改号软件等技术虚设公检法电话号码,扫荡式拨打电话进行钓鱼(选择目标对象具有一定的随机性);

第二步,一旦接通电话,犯罪嫌疑人通过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受害人涉嫌犯罪,要对其名下资金进行冻结、验证、保护为由进行引诱。在此过程中会让你用114查询来电号码的真伪,骗取受害人的信任;

第三步,为增加威慑力,犯罪嫌疑人还将伪造的“某某公安局(或检察院、法院)”网址发给事主,在看到自己的名字、身份证号码、照片登上所谓的涉案信息和《通缉令》后,降低公众的警惕性,进而以帮助受害人澄清冤屈、保全财产为由,要求将个人家庭情况、亲属联系方式、以及自己的银行账户、密码全部告诉了犯罪嫌疑人。并且在拨打电话时会播放对讲机、警笛、公检法系统开会的背景音,增强身临其境的感觉。

第四步,警官、检察官、法官轮番上阵,通过诱骗、恐吓、威胁等手段,要求受害人向指定安全账户转账汇款,或要求在银行ATM机上英文界面进行操作等方式实施连环诈骗。

在以上环环相扣、轮番上阵的“公检法”工作人员电话过程中,受害人电话是始终处于占线状态,当公安机关发现受害人正在上当受骗,想要阻止提醒受害人时,受害人电话处于占线是拨打不进去的,等到电话能够打通,受害人已经将钱款打到骗子指定账户。



支招:牢记四要素,仔细甄别不轻信

咸宁警方提醒:接到类似电话号码一定不要慌张,对对方是否本地口音、所讲内容是否属实等进行仔细鉴别,沉着冷静不轻信,并以牢记“四要素”为大家具体甄别支招——

1、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不会以电话的形式办案。接到汇款方面的信息或者电话的,一定要警惕,谨慎操作。如遇到涉及个人及家人身份信息泄露等问题,要第一时间与家人沟通或拨打相关单位的客服咨询电话确认,并及时向警方报案。

2、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与其他社会单位在电话上并无直接转接线路,不会出现即转即通的情况。

3、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人员一般会用办公室座机联系当事人和证人。只有极少数紧急特殊情况或在外办案时,会使用手机联系。但无论是用手机还是座机,司法人员在电话一开始都会详细自报家门,说明自己的姓名、部门、职务等。如果有人上来只说“我是检察院的”,然后就问直接情况,肯定属于诈骗。

4、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人员联系当事人一定会当面沟通、制作笔录。通过电话询问做笔录的,肯定属于诈骗。


此外,咸宁警方提醒市民牢记以下判断诈骗的方法:

电话里讲你的身份被冒用,涉及各种犯罪的都是诈骗;

要求你设置电话“呼叫转移”的都是诈骗;

让你用114查询是否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电话的都是诈骗;

让你浏览“检察院”网站或者“通缉令”的都是诈骗;

要求你按链接下载安全控件的都是诈骗;

要求你提供U盾验证码、银行卡信息的都是诈骗;

要求你转钱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通讯员:张恒、王凡

来源:咸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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