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发布


公车司机夜间酒驾,

背后竟牵出一起违规接待案!


粮食局局长参与违规接待


今年3月6日晚9时15分左右,咸宁市纪委作风督查员发现一辆喷有“公务用车”标识的车辆在市区行驶后停在市粮食局。督查员上前询问司机,发现其脸色通红、一身酒气。经调查得知,当晚省储备粮咸宁储备库接待省粮食系统一单位,咸宁市粮食局局长祝某等人受邀参加。


当晚来客仅3人,但作陪的市粮食局和咸宁储备库合计却有9人。席间违规饮酒,接待费用达1500多元,不仅违反咸宁市公务接待不得上酒的规定,且接待费也大幅超标。事后,咸宁储备库在报销时,业务接待审批单上也未如实填写来客人数和陪餐人数。



局长副局长双双被立案审查


咸宁市纪委第一执纪监督室介绍,此次接待违规使用公车、违规饮酒、超标接待、超人数陪餐,在财务报销中弄虚作假,这反映出高压之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变通、打折扣,必须严肃问责。据悉,咸宁市粮食部门已责令9名陪餐的当事人退赔餐费。该市粮食局局长祝某和咸宁储备库党支部书记胡剑公开检讨。


5月7日,咸宁市纪委监委透露,已对该市粮食局局长祝某、副局长黄某、司机孔某以及湖北省储备粮咸宁储备库有限公司经理余某、综合科长程某等5人立案审查,对参与接待的另外4人视情节轻重已给予组织处理。


目前,咸宁市纪委除对相关当事人立案审查、问责外,还针对“项目建设指挥部、机关单位食堂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工会经费使用,私车公养,违规公务接待”等四类问题,启动为期2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咸宁市纪委负责人说,下一步,咸宁将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特别是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资料图

公务接待最新标准是啥?


4月3日,省纪委发布“热点法规有问必答”,详解违反公务接待、公务差旅规定问题,为党员干部再敲廉钟。


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指出,全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公务出差要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


公务活动中,接待单位怎样安排用餐?


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指出——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公务出差住宿按什么标准?

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指出——


《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有关通知规定,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住宿,省内出差的,省部级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800元厅局级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480元其他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20元(武汉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50元)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省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上限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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