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2018-05-29

来源:咸宁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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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最新诉求

1、17路公交可否多发几趟或延伸2路公交

【网民反映】17路公交一个小时一趟,上班下班出行实在不太方便,能否考虑增加车次。或者将2路公交延伸至银桂路,在十六谭附近居住的居民实在很不太方便!!现在十六谭公园去的人也多,那附近的公交少的可怜且不方便。恳请公交公司予以考虑解决!


2、麦市镇全镇自来水污浊

【网民反映】麦市镇自来水只要一下雨水管放出的就是污水(好像泥巴水那样),停水更是家常便饭,望有关部门好好查查。


3、天洁华沙城书旗路烧烤店扰民

【网民反映】天洁国际城华沙城书旗路烧烤店扰民及油烟污染问题严重,每天营业到凌晨三四点,天天把桌子摆在店外面经营,严重影响到住户的休息,并且油烟严重,经常不敢开窗,请帮助解决烧烤店在店外营业及油烟问题,谢谢!


4、聂家湾路路面破裂不堪

【网民反映】聂家湾路地理位置优越,位于温泉城区中心地段,但是路面却比不上乡村公路,坑坑洼洼的,给人们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特别是恒源煤气站附近的一段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一下,早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5、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

【网民反映】温泉中百仓储门口多辆电动三轮车拉客,特别是下雨天,像这种电动三轮车就增多了不少,中百仓储那里本身路就不够宽,特别容易堵车,电动三轮车占道拉客,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而且这种电动三轮车感觉每天都有增加。咸宁不是都早就禁“麻木”了吗?怎么还有这种麻木存在?


6、马桥镇污水横流,排污管网何时建好

【网民反映】马桥镇存在污水随意排放的现象,对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都产生了影响,听说要从温泉修建专门排放污水的管道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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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最新回复

1、谁来管管这些大货车?

【网民反映】5月15日早上7点左右通江大道(s329省道)江南春竹业附近发生一起两辆大货车追尾事故,车辆损毁严重,后车驾驶员受伤。本人由于生计,常年往返渡普咸安。每次晚上行驶在通江大道上都胆战心惊,成群结队的大货车、百吨王在路上飞奔。超速、超载、无视信号灯、私加LED灯、落石、飞砂、掉石块样样都要人命!恳请相关领导抽个空加个班在晴天的晚上九十点钟去通江大道体验一回,不胜感激!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交警大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由于107国道贺胜桥镇路段的两处桥梁维修(预计工期8个月),只准许5吨以下车辆通行,5吨以上货运车辆全部走通江大道去武汉。 2018年4月初以来,针对通江大道通行货运车辆日渐增多的情况,区交警大队宝塔中队民警在通江大道铁铺村新村路段设立了交警执法检查点,对交通违法车辆,特别是对货运车辆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先后扣押处理超载货车75台,拆除加装大灯31套。经过整治,目前重货车辆超载情况有所规范,但依然存在。下一步,区交警大队将加大警力投入,合理调整勤务模式,延长工作时间,安排专门尽力对渣土车、运砂车等大货车实行严格管理,最大限度解决类似问题。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2、通山县工商局小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网民反映】通山县经济开发区工商局小区2栋住宅楼消防管道内没有水,消防警报系统损坏,楼梯间管道井未封闭,里面堆放可燃垃圾,非常危险,盼解决!

【单位回复】王女士: 您好!您反映的通山县工商局小区存在楼道消防管道无水、消防警报系统损坏、楼梯间管道井未封闭等安全隐患问题收悉后,县公安消防大队于5月17日安排专班人员,赴通山县工商局小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检查,通山县工商局小区2栋住宅楼道消防管道内有水,小区内消防警报系统完好,楼梯间管道井已封闭,可燃垃圾已清空。 感谢你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和关注,祝万事如意!


通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5月21日


3、请问下永安派出所是不是为人民服务的?

【网民反映】今天无意中上网看了下咸宁论坛,发现了网络问政平台,因为我是个嘉鱼人,去年来到咸宁上班,刚买的电动车在三角洲直接被人偷走了,自己钱包及公款有几千块钱,虽然事情距今已经七八个月了,不过我还是想借平台问问永安派出所案子有没有尽心的帮我查,有没有查到一点线索,能不能来个电话告知我一下情况,第一次去报案带我做了笔录我说前面有监控,能不能带我看看,你们说会有专人负责查看监控的,第二次我又去你单位问监控查看了没有,你们说人都在楼上开会让我等开完会帮我查,我一个人在那里等了将近三个小时,快六点的时候见你们开完会我就速度跑到楼上找监控室的人,在楼梯上遇到个貌似领导的人直接来了句你也不看看几点了,哪还有人帮你查,我顿时无语了,我等了三个小时啊,恨不得杀人的心都有了,最后一次我自己打电话到110投诉,然后转接到派出所,派出所的说车子找到了会跟你打电话的,哎呀我估计是没有戏了,等到何年马月你们会打电话我哦 ,快一年了哦  对派出所不抱指望了,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话,自从我从嘉鱼来到咸宁,咸宁发生了多少的偷盗抢哦,请问下咸宁公安能给老百姓点安全感吗,还不如我大嘉鱼四方太平。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公安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当事人钱款被偷报案之后,区公安局永安派出所立即按程序予以立案,并到现场实地勘查,发现由于雷击导致监控损坏,不能调看监控。对于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通过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当事人表示不能认出拒绝调监控和“貌似领导的人”,所以无法查证。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4、华博三六机电有限公司不为职工交社保

【网民反映】湖北华博三六机电有限公司近五年一直未给职工交社保和医保,造成很多职工,到了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有病不能治,不能拿到该拿的退休工资,不能过正常老人的生活,这些职工大多是在工厂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把一生都贡献新闻给了工厂,得到的却是这样的结果,职工也向咸安区政府、咸宁市政府多次上访,均无答复,甚至政府部门的官员们都不见这些老人。

请问政府官员们,你们也是有父母的,你也会有退休的时候的,你们怎么办?你们现在高高在上,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了吗?

工厂多年没交社保和医保,难道政府部门不知道吗?非要老百姓上访吗?

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得到答复。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公司已按时为到龄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确保每位退休人员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对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该公司社会保险费缴至2014年5月,2014年6月起至2017年5月欠缴社会保险费。针对公司的社会保险费欠缴情况,咸安区人社局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函告咸安区地税局,该公司的欠费时间段和欠费金额,协助咸安区地税局催欠。目前该公司明确答复,正在协商土地补偿金一事,这笔资金的用途只用于补缴公司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解决公司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问题。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5、小区内广场舞扰民

【网民反映】长期以来,只要不下雨,新华清苑小区里面1、2栋之间楼下18:30就开始广场舞。学区房好多家里有小孩,大人都吵的受不了。微信业主群里抱怨声不断。希望得到帮助。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浮山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新华清苑小区1-2栋之间楼下空地下午18:30-20:00确实有近20人跳广场舞,跳舞的都是小区业主。通过与小区物业经理协商,要求小区物业协调跳舞人员减轻音贝,控制时间,不要大声喧哗影响其他居民正常休息。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6、景绣城欺骗认筹款

【网民反映】领导好,景绣城从3月开始认筹每户2万,置业顾问承诺4月底到5月初一定会开盘,如今已到时间,从置业顾问到经理给不出开盘时间表,认筹款却不退还,一再推托,请问这个情况如何解决?还是通过其他媒体曝光督促该无良开发商?还望尽快帮忙答复,谢谢!

【单位回复】汪**: 您好!您反映锦绣城的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督办,开发商承诺将在近期退还您的认筹金,假若开发商未退还,您可拨打电话(0715-8131361)咨询,我局将及时解决您的诉求。


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5月21日


7、西门小学硬件环境问题

【网民反映】西门小学教学楼破旧,没有配套的操场,教学硬件设施严重落后。遇上大雨,教学楼前面的道路湿滑,雨水倒流, 很多送孩子的家长都会摔跤。学校长期超员班,一个班级70~80人的情况一直得不到缓解。希望政府重视学校的硬件设施建设,为老城区的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成长环境。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文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教育局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西门小学位于永安老城区核心区,周边人员密集,生源丰富。西门小学占地面积约6亩,校园面积小;教学楼、科技楼、综合楼呈“七”字型布局,建成年代久。校园中间是一个小的环型塑胶运动场兼活动场,学校没有独立的运动区。针对这一现象,2013年全区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对西门小学教学楼、科技楼、综合楼、运动场、厕所等设施进行了维修加固。但是由于该校占地面积小,校园内无空地用于建设,周边又都是民房和商业区,多年来学校没有新建校舍,硬件条件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善。2017年,为减轻西门小学入学压力,区教育局采用名校托管的方式,由西门小学托管西河小学,西门小学大班额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为切实改善西门小学教学环境,为方便附近儿童就近入学,咸安区一直都计划实施西门小学改扩建工程。但由于该校校园内无建设用地,校园外是人口密集区,因此,需结合棚户区改造同步进行,扩大校园面积,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咸安城区学校三年项目建设规划(2018-2020年)》,西门小学改扩建计划将在2020年实施。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8、有关公共楼梯损坏的安全隐患

【网民反映】有关崇阳县沙坪镇新政府办公楼后面的来福小区楼梯护栏因质量问题几年的时间护栏拦杆掉了或者即将要掉,小朋友上楼梯下楼梯都是扶着护栏上下,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直无人处理,请政府安排相关部门找开发商出面解决并回复解决时间,万分感谢!

【单位回复】沙坪镇关于有关楼梯损坏的安全隐患的回复 在收到沙坪镇凤岭社区居民柳*同志反映沙坪镇政府大楼后面来福小区楼梯护栏出现质量问题,存在安全隐患,无人处理的信息后,沙坪镇政府立即联系凤岭社区对柳鹏所反映事项进行调查,经查实,其所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来福小区开发商为沙坪镇凤岭社区三组居民叶高炉,调查期间经凤岭社区干部与其电话沟通,其承诺近期安排人员对来福小区所损坏楼梯护栏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由凤岭社区监督执行。


沙坪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


9、建筑噪音

【网民反映】近段时间,汉地尚街(原市检察院小区)建筑工地,每天24小时施工,嗓音很大,影响附近人员休息,特别是到了这个时刻,高考、中考的学生都在加油复习,能不能给这些莘莘学子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环境。请市直相关部门(环保、城管)能不能按章管理,切实保障居民的安静生活环境。

【单位回复】您好,经我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调查,汉地尚街工程项目由湖北九洲汉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四川海峡建设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建筑总面积为104985平方米,有两栋32层高层住宅,九栋低层商业楼。目前,高层住宅楼进度一栋完成20层,一栋完成7层,低层商业楼已完工5栋,另外4栋预计三个月内完工,该建筑工地夜间浇筑混泥土产生噪音扰民。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汉地尚街建筑工地近段时间每天24小时施工噪音扰民情况属实,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处理结果: (一)我局将与市城管执法局、住建委建工处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 (二)我局已向四川海峡建设有限公司送达《关于加强温泉城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其夜间施工进行申报。 (三)责令四川海峡建设有限公司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如因工艺技术确需连续施工的,需提前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审批,并告知周边的居民做好应对防范工作。 (四)我局将对汉地尚街建筑工地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对夜间施工未申报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非常感谢您对咸宁市环境保护事业的支持!同时也欢迎您随时监督!


市环保局

2018年5月15日


10、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网民反映】本人于2010年11月4日在中共崇阳县委老干部局上班,在上班期间一直跟领导申请要求签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期间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解决。后因公车改革,老干局公车上交政府中共崇阳县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本人于2016年9月5号借调至事业机关管理局小车队。在期间一直跟老干局领导联系请求单位将原工作期间的社保补缴,一直未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只有于2017年年末申请劳动仲裁,在2018年2月2号劳动仲裁委员会正式立案,在此期间一直与老干局领导协商,但是老干局领导一直避而不谈。至2018年5月14日劳动仲裁委员会也未给出仲裁决议。对此我感到十分的无助,只希望我的诉求得到有关部门的解决!十分感谢!

【单位回复】关于程*柱反映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缴纳社信访事项的回复 收到咸宁市政府网转来程伟柱反映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信访件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进行调查处理,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程*柱,男,1986年9月生,湖北崇阳人,住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38号,现工作单位崇阳县综合执法应急保障中心。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2010年11月到崇阳县老干局上班,至2016年9月借调事业机关管理局小车队,用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2017年末向崇阳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期间虽有协商但老干局避而不谈,劳动仲裁委也未给出仲裁决议。 三、调查情况 2017年12月27日,程*柱与崇阳县老干局因劳动用工纠纷,向崇阳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主要诉求:1.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报酬差额部分17600元;3.补缴2011年11月至2017年12月的社保费。 崇阳县劳动争议仲裁院2018年1月26日受理立案并开展调查。期间经崇阳县劳动争议仲裁院调解,程*柱与崇阳县老干局曾一度达成和解意向:老干局补缴程*柱用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支付5.5个月的经济补偿8250元后终止劳动关系。后来,程*柱反复,坚持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报酬差额部分17600元,为此,双方争议再起,期间虽有协商但无结果。 2018年5月17日上午,程*柱到崇阳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告知坚持开庭裁决,不再要求庭外调解。崇阳县老干局也主张开庭裁决。对程*柱诉崇阳县老干局劳动用工纠纷一案,崇阳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将择日开庭裁决。 四、处理意见 程*柱信访事项已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崇阳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已受理立案,建议由崇阳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按法定程序调查处理。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7日


11、中津路崇阳县四小正门对侧没有安装路灯

【网民反映】中津路拓宽已经好几年了,也已更名为城南大道。四小那侧人行道和路灯早已经做好了,然而四小对侧的一半的人行道依旧很破烂,路灯也全部没有安装。由于中津路车量较多,人流密度大,老百姓出行也不方便。请政府相关部门平整人行道并安装路灯。

【单位回复】尊敬的黄先生: 您好! 您的信访件我单位已收悉,针对反应的问题,我们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情况属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经工作人员至现场查勘后,经预测,中津路四小正对门侧约需安装路灯17盏,费用19.5万元。 2、中津路四小正对门侧人行道由于未进行平整,路灯无法定点定位,待平整后方可安装施工。 3、由于自2015年10月1日城镇附加费停征后,县供电公司无新建路灯资金来源,主要负责全县路灯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工作,日前正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争取资金开展该项工作。 感谢您对电力公司工作的关注与监督,谢谢您的宝贵意见。


国网崇阳县供电公司

2018年5月17日


12、咸宁中小学教师安居工程程烂尾

【网民反映】咸宁中小学教师安居工程从14年动工到现在已经整整四年,房款早已全部交齐,为何迟迟不见交房?,房款交了这么多年房子却迟迟拿不到手,随着房价的上涨和材料人工费的上涨,购房人的损失由谁来承担?由政府主导的一个这么大的工程出现烂尾,却没有给购房人一个合理的说法,开发商严重违约,却没有相关单位站出来为受害人讨一个说法,政府,是不是有不作为的嫌疑?

【单位回复】你好,你关于安居工程的信访件收悉。经查,目前,工程电力施工问题基本解决,施工队伍已经进场。其他附属工程,水、电、天然气、电梯等建设及施工已基本完成,围墙、道路等设施正在施工。我们将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尽早完成该项目。同时,加强与购房户的沟通,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也欢迎购房户及媒体继续监督。


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3日


13、咸安南山没有行人红绿灯

【网民反映】咸宁南山十字路口处,没有行人红绿灯,非常不方便。

南门小学,西门小学,永安中学,咸宁高中的学生都经常走这个路口。特别是一些小学生,无法通过车行红绿灯来判断是否可以通行,只能是看到最近路口的车停了,就过马路,无法注意到左转或者右转车辆的危险。建议安装行人红绿灯,给孩子们多一份安全保障。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交警大队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因该路口不规则,早期渠化后右转车道狭窄且车流量大,行人若按人行横道信号灯通过,容易被右转车辆阻拦反而影响车辆及行人,所以在当初建设时没有规划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为切实解决该路口行人过街难问题,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区交警大队已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汇报,对该路口进行科学规划,尽快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14、购房补贴政策

【网民反映】请问关于三类特殊群体(棚改户签约十二个月内进入市场购房者、大中专毕业生在咸首套购房者、农民工来咸打工落户购房者)的购房补贴政策何时出台?

【单位回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购房补贴政策已由市财政局、市金投集团、市房产局共同拟定,并已上报市政府,市政府研究审定后即可出台,请您耐心等待。


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5月21日


15、传言浮山龙潭村1组未发放征地款被挪用!

【网民反映】咸安区政府:近期有村民传言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龙潭村一组四年来一直未发放的征地补偿款200多万现在已被部分挪用,由于历史上的确发生过本村3组的补偿款被村里挪用的事情,而且近期村委会搬迁到新的办公楼办公,此传言的确耐人寻味,但一切未经证实之前都只能算作谣言。为了平息这些捕风捉影的猜测,请相关部门出面调查核实,龙潭村一组一直未发放的征地补偿款现今在何处,数目多少,是否被挪用?

另外,由于龙潭村一组村民小组长一直以来的懒政作风,至今也未组织村民讨论出一个分配方案,致使四年前划到村里的征地补偿款一直未发放到该小组村民手中,涉及征收的村民意见颇多,希望能在上级部门的主持和督促之下将补偿款发放到位,这样以后也不会有补偿款遭挪用一类的是非传出。办理为感!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浮山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村组挪用征地款的问题。经调查,近年来龙潭村1组涉及耕地50.12亩、林地36.81亩被征收,除去村级提留部分,征地款共计贰佰贰拾壹万贰仟叁佰贰拾柒元。其中壹佰伍拾万整已到龙潭村1组帐上,还剩柒拾壹万贰仟叁佰贰拾柒元在村账户上。2016年,龙潭村1组组长老婆去世暂借一万。龙潭一组从2015年1月1日至现在,共收到征地款150万元,付1万元,现在结余149万元。不存在村里挪用该组征地款的情况。 2.针对分配方案一直没有确定的问题。经查,龙潭1组多次召开群众会议,讨论分配方案,但由于群众意见一直不能统一,所以没有拿出一个合理的分配方案,导致此征地款无法分配到户。后期,浮办将会尽快督促组织好龙潭村1组讨论出一个合理的分配方案,将征地款及时发放到各个农户手里。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16、施救费是否合理

【网民反映】4月20日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到场处理,小车无损坏,被人开到“军超停车场”,今天领车停车场要交200元“施救费”,而且没有发票等票据,请问是否合理。

【单位回复】经调查,举报人投诉属实,根据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已责令军超施救公司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并退还投诉人200元。


市物价局

2018年5月23日


17、107国道咸宁市赤壁段改扩建到家门口

【网民反映】您好!我想咨询关于-107国道咸宁市赤壁段改扩建工程,涉及到占用居民场地和国道离住宅距离有没有规定标准?我家现住宅是建于1990年,是连地下室共三层,地下室驳岸距离107国道约10米(建房时要求离公路10米外,自行拖土填的场地)。现因国道要扩建要占用门前的场地和拆除大门口的遮雨篷。我们明白老百姓要配合支持国家的建设工程,已经积极配合自行拆除遮雨棚。但是因为房屋是地下室结构,我们担心公路扩建后距离太近,地下近房屋不安全,而且公路噪音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恳请回复!致谢!

【单位回复】网民尹*: 关于你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107国道咸宁市赤壁段改扩建到家门口”情况已收悉,我办高度重视并立即通知市交通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市交通局对我办回复的情况转发给你,具体内容如下: 您提出的“G107京港线咸宁市赤壁段改扩建到家门口”的诉求已收悉,根据您的诉求,我公路管理部门先后于2018年5月18日通过您的邮箱留言,2018年5月21日加QQ号码为好友想了解具体情况,始终都未得到回应。现根据您在赤壁市政府办的诉求网站中的诉求内容进行回复。 近年来,随着全社会交通发展的需要,赤壁境内公路的改扩建也在不断加快步伐,G107京港线咸宁市赤壁段根据“十三五”公路规划要求,已于2016年初开始进行拓宽改造项目建设工作,期间遇到各种征地拆迁阻碍,导致工程进度缓慢。G107于1990年全线建成通车,您的房屋于1990年建设,在您建房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已于1988年1月1日颁布实行,因2011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颁布实行才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您的房屋只距离G107约10米,是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属违规建房。《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现G107公路需要进行拓宽改造,您的房屋距离公路越来越近,因为房屋是在G107建成后修建的,虽影响安全,确不符合补偿范围。建议您采取适当方式对房屋进行拆迁。


赤壁市交通局

2018年5月23日


18、咸宁市锦绣城小区非法集资一事

【网民反映】咸宁市时代广场锦绣城小区收取首付,无法办理按揭,同时认筹200套房400个购买名额,却迟迟不开盘已拖延数月,工地基本上停止施工,售楼处针对这些疑问均不答复,怀疑开发商非法套取财产。请政府相关部门查证并给予全体业主答复。

【单位回复】陈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无法办理按揭问题:商品房按揭贷款由贷款银行负责审批,需客户提供相关征信资料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假如您购买的商品房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您应向您的贷款银行咨询。 2、关于该项目迟迟不开盘问题:锦绣城项目由湖北泰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开发建设,2014年对外销售,预售证号咸房审告[2014]003号、咸房审告[2014]042号,期间由于开发商资金断裂,导致项目停工。自2017年9月26日复工以来,工地施工进度已完成90%,剩余各项工程事宜均在有序推进,大部分工人均在室内作业例如内墙粉刷门窗安装等。同时,由于该项目之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认筹只是该项目的营销方式,认筹客户如在开盘后未成功购房,所交认筹金将按认筹协议约定全额无息退款。


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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