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来源:咸宁网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8年12月2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肖天树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勇为咸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陈礼高为咸宁市教育局局长;
熊武华为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赵显院为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旭东的咸宁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刘智毅的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陈礼高的咸宁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李旭东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杨忠柳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舒朝晖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肖志义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慧芳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胡蔓莉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勇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忠柳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舒朝晖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慧芳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石建新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罗金怀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勇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12月2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王勇同志的辞职请求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决定,接受王勇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子恒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12月2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子恒、朱晓明同志的辞职请求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决定,接受刘子恒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朱晓明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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