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聚焦】咸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下基层,伙食费怎么交?别超标!

咸宁发布 2019-04-03

来源:咸宁财政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下基层,

伙食费怎么交?没有票据怎么办?

咸宁已划定好“红线”!



近期,咸宁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咸宁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交纳伙食费具体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伙食费交纳标准、票据使用、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必须加强事前审批,必须交纳伙食费,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必须加强财务管理。



1.只安排一次工作餐

咸宁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到县(市、区)、乡镇及有关部门出差的,除接待单位按照《咸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安排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就餐应当自行解决。


2.明确接待标准

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的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早餐20元/人、中餐40元/人、晚餐40元/人)。应交未交伙食费、未足额交纳伙食费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


3.村级一律实行“零招待”

在村组开展公务活动的一律实行“零招待”。自行就餐确有困难需村级组织或村民协助解决的,必须据实足额交纳伙食费,不得不交、少交或变相不交、少交伙食费,增加基层及村民负担。


4.有票据的必须开具正规票据

由县(市、区)、乡镇政府及部门接待的,出差人员在交纳伙食费后,由接待单位开具《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作为交纳伙食费凭证。


5.无法开具正规票据的出具凭证和说明

由村级组织或村民协助安排就餐的,应由村组或村民出具收款凭证(应明确就餐单位、就餐时间、就餐人员、就餐地点、实际就餐金额、实际交费金额,并由村级组织、村民确认签字盖章)作为交纳伙食费依据。出差人员自行解决就餐的,应在自行用餐后索取进餐发票,确实无法取得发票的,需在《差旅审批单》中详细说明,以此作为领取伙食补助费的依据。


6.纳入监督检查、审计检查的内容

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下基层交纳伙食费及出差报销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审计检查的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处理。



【政务】丁小强会见马来西亚纳闽联邦直辖区议会主席

【关注】咸宁多部门联合出手,上了这个名单的单位和个人惨了…

【交通】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客运站…咸宁2019年交通建设大爆发!

4 【聚焦】咸宁将建6个小游园!未来,家乡是美丽的公园城市~

【关注】又一食品饮料巨头在咸宁设立总部,将建500亩生产基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