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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给力!一周28条部门回复,咸宁人关注的事都在这

咸宁发布 2019-04-03

来源:咸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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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学校收取托管费

【网民反馈】关刀小学在今年入学报到的时候被收了848元,其中中午餐费500元,其它348元,后得知其中每个学生被收了200元的托管费,未提前说明收取情况,也没有咨询是否愿意交,直接就暗中收取的,问老师也不说,直接要求交钱,也不开票


2.为什么我们小区经常停水,别的小区却没有。

【网民反馈】通山县老派出所旁教师安居楼一年365天,基本上天天停水。最长。停水停了十几天。最短的也停了几天。几乎每一天晚上都会停水,第二天早上才来。有时候等你洗澡洗到一半水停了。这次又停了几天了,给小区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父母都是70岁老人用水要从远处一处水井提到三楼,给身体带来很大的负担,而且有一些老人是腰椎盘突出,有一些老人摔跤了,腿还在疼的情况下提水 因为这次停了几天,刚刚孩子们放学回到家,想上个厕所都没水冲。让人无法理解的是问题反复出现。我想问问这到底怎么回事?


3.强烈建议在温泉咸宁大道与书台街路口加装行人交通灯

【网民反馈】咸宁大道与书台街车流量、人流量特别大,尤其是附近有好几所学校,但是咸宁大道与书台街路口一直没有行人交通灯,而且还有中百超市在附近,车辆违章也很常见。因此这个路口特别危险!之前我提过建议加装行人交通灯,但没有收到任何反馈,交通灯自然也没有安装。3月4日晚已经有了血的教训,希望悲剧不要重演!!!


4.保卫我的家园,还清水绿山

【网民反馈】通城县大坪乡来苏村四组山重周家有一个养猪厂和一个垃圾填埋厂。养猪厂里面的猪粪没有经过任何的处理就直接排放,化粪的建造也没有经过特殊的建造,只用泥土围成的。粪水直接排放到田地里和侵入地下,严重的污染的当地的环境和地下水。垃圾填埋厂也就在养猪厂附近,就是大坪乡环卫局的人私自倾倒和填埋的,并且当地人多次交涉都没办法阻止乱倾倒和填埋的现象。也严重的污染了田地和地下水,破坏了当地的环境。让附近的几百户人都难以生存了。希望能得到竟快的处理。谢谢。我这里还有视频为证。


5.咸宁温泉贺胜路花蚕巷路口稀巴烂

【网民反馈】本人是居住在温泉贺胜路花蚕巷内的居民、前几年由于里面有小区建设施工、所有施工车辆都从花蚕巷通行,导致花蚕巷原本不宽的马路损坏严重、有时会车是个麻烦事;有几次骑电动车摔倒、老人小孩出行成麻烦事。希望领导重视、亲自查看下。



1.【网民反馈】:我是南外环公租房泉都豪庭业主,泉都豪庭这一片就崇文街有个实验中小学,但是入学没有划分进去,请问这一片区子女在哪入学?听说南外环公租房片区要建学校,重点咨询下这个学校的选址在南外环哪个位置?

【咸安区政府办 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教育局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小学在咸宁市第七小学(红泉小学),中学在香城学校就读。当事人反映的南外环公租房建学校的一事暂无消息,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而定。


2.【网民反馈】:关于马桥镇麻塘公路加宽,拆除路面房子赔偿问题,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开始修路

【咸安区政府办 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马桥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了将域内国省道打造成“畅、安、舒、美”示范路,推进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公路绿色生态提升工程,使公路环境更加优美;集中清理道路两旁可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违法采矿、采石、取土、采砂、违法占道经营,依法打击损毁公路违法行为,消除“脏、乱、差、堵”等现象。马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工商、路政、城管、电力、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已对辖区路段进行了综合整治。朱*朋家房屋建在S360省道旅游线路旁的吕铺村朱桥街道水渠边,现未拆除,他家和修路加宽、拆除路面房屋赔偿无关,并不存在所述拆迁征收相关事宜。马桥镇干部及时上门与当事人及其家人沟通并宣传政策。得到满意答复后,当事人表示理解。


3.【网民反馈】:九宫公车站通往看守所方向的左转弯车道,每天至少停将近20辆左右小车停在马路上(当作自家停车场一样),由于该路段违法停车的车辆较多,每天尤其是早上,7:30~8:00上班时间,造成了该路段的严重拥堵。还有大量的出租车停在马路上接客,该路段交通秩序严重拥堵,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安全。建议交警部门加强对该路段出租车的停放,以及私家车的占用马路情况进行严查处理。同时,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停车现象,还是需要在该路段,加强电子警察抓拍。

【通山县政府办 回复】李先生,您好!通山县九宫大道公路段公交站地处通山县客运中心(西站)附近,路口情况复杂车流量大,目前未设置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每逢节假日极易发生交通拥堵。为了有效治理该路口交通拥堵和车辆违法停放现象,我队计划增设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施。同时,为加强该路口的交通安全管理,我队采取多种措施:一是设立了专门的执勤岗,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定人定岗在该路段执勤,同时重要节假日还加大警力装备投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二是通过多功能执法车流动执勤,专门查处车辆违法停放停靠、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等城市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三是2016年已在该路口安装了球型摄像头,专门抓拍车辆违法停放;四是通过电视、广播和微信、微博公众号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发布交通安全提示和告知书,引导群众规范停车。


4.【网民反馈】:2019.2.14上午十点十分左右,通城至崇阳的班车鄂L43399多次拒客。希望能给我们解决一下,同时设支付投诉电话,让更多的人监督。谢谢!

【通城县政府办 回复】您好,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诉求已收悉,经转县交通局及运管所,现就诉求情况向您回复如下:请您按规定在长途汽车客运站购票乘车。感谢您对交通安全的监督。投诉电话:0715-4322640。


5.【网民反馈】:老汽运至南门桥路段路面毁坏严重,布满大坑,严重影响行人和车辆出行,望有关部门处理,不要年年修年年坏

【通山县政府办 回复】梅女士:您好!你反映“通山县老汽运至南门桥路段路面毁坏严重,影响市民出行”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目前我县正在对各条主干道进行道路刷黑。现已完成了南市路、竹林路、兴业街、徐家桥等路段的刷黑,计划年后进行老汽运至新桥路段的刷黑项目,但因天气原因,不适宜开工,待天气好转后马上开始刷黑工程。考虑到市民的出行不便,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将此路段用沙石填平,方便市民出行。


6.【网民反馈】:请问通城县企业怎么帮助员工购买社保?需要哪些材料?费用怎么计算的?

【通城县政府办 回复】刘女士,您好,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咨询已收悉,经转县人社局,现就咨询情况向您回复如下:关于企业如何帮助员工购买社保:第一步,申报填表企业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到新广场行政服务大厅人社窗口提出申请,并将填好并加盖公章的《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新办单位)和《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交参保窗口工作人员。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受理。如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第二步:资料录入完正式受理后,窗口工作人员将上述表格资料录入计算机,产生单位及参保人员信息;第三步:打单缴费,企业经办人凭打印的缴费单到出纳、现金收费窗口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费用计算需经具体核算才能告知。


7.【网民反馈】:本人长年在外工作,家里就2个老人,去年年底我母亲李荷华在沙堆卫生院住院一个星期,不知道是哪个部门将老人的身份证名字与社保卡的名字弄错了一个字,院方不予报销(村里写证明说明这二个名字是同一个人也不行),刚过完年,现老人东奔西跑,好不容易将名字弄好(社保卡要等二个月才能拿),院方说去年的医疗过去就过去了,没得报了,现在住院也没得报,要等社保卡下来了才可以住院报销,请问是这么回事吗?我母亲的家庭场址是:通城县沙堆镇湾船村6组杨家咀

【通城县政府办 回复】李先生/女士,您好,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诉求已收悉,经转县人社局,现就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医保报销现行可以跨年度报销,等待社保卡办理下来并不影响医保报销。人社局工作人员已和您进行联系,并告知报销程序。


8.【网民反馈】:贺胜路,在鄂高附近那个大十字路口处,由岔路口往咸宁汽车站方向,直行和左转弯的行车道的宽度分配不均,左转车道那么宽,直行的反倒拥挤不堪,旁边的早餐店门口经常乱停许多车辆,造成道路更加拥堵,行车相当不便,且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市公安局 回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咸宁公安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贺胜路与咸宁大道交叉路口的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及标牌标线均由咸宁市城投公司负责,确实存在行车道宽度分配不均的问题,我局组织交警与咸宁市城投公司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其尽快整改。对该路口存在的违停车辆造成交通拥堵等情况,我局交警部门将加强对该路口违停车辆拍照,加大对违停车辆拖移处罚,并将该路段纳入重点管控。感谢您对咸宁公安工作的信任、支持和理解,恳请您今后继续关注、支持公安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9.【网民反馈】:本人一直在外务工,爱人户籍在通城县雁塔社区,小孩户籍随母亲,爱人与小孩一直随本人在外地(目前一家3口户口本2019年1月份已经合到女方一方),之前早几年因小孩在外读书(小孩2003年出生后就一直带在上海读书)本人需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以及计生证明之类,需要在街道开证明,本人委托同学,同事几次去雁塔社区办理,社区均以本人家庭一直在外地未做过检查为由,拒绝办理证明,后来街道办电话也不接听;现在本人准备办理居转户,需要再在户籍地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针对我们这种情况,请问通城县政府办,需要如何办理?去找哪个单位办理?谢谢

【通城县政府办 回复】李先生,您好,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咨询已收悉,隽水镇政府党委高度重视,镇党政办、综治办、雁塔社区成立调查小组,就您的诉求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1、因您未在现场,您的委托人与您电话沟通中,委托人未将办事程序向您告知清楚,沟通中造成误解,误以为社区故意不给其办理。2、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就办理相关证件、证明的流程对您进行讲解,①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需填写《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全家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以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必要时需入户调查了解生育情况;②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和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相关证明即可。雁塔社区允诺只要相关证明齐全,将按程序为您办理证明和证件。3、我镇针对该诉求问题进行反思,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干部端正思想,认真为居民服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网民反馈】:2018年前,咸宁咸安区咸宝路往环城小区的小路一直没有路灯,直到2018才安装了一站路灯,今年过年回家灯都坏了,也没人管理,这条路是从咸宝路通过老铁路虹桥到北门口主要人流交通,附近的学生通过这条路到环城小学以及永安中学。 希望政府在这条路上多安装2个路灯,并把坏的路灯更换。 谢谢  ,因为这条没有路灯已有及其盗抢案件,有邻居陈先生的三轮摩托被偷,到永安所报警有记录、还有一对残疾夫妇新买的三轮农用车被偷。 希望政府重视,不指望能破案,只希望人民政府能多装几个亮一点的路灯,能办一点小事。请不要用官方套路回复打哈哈,关键是要落地,什么时候解决。只要结果。

【咸安区政府办 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永安办事处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3月1日,该路灯已修复,后期永安办事处将向路灯管理部门申报,请求在该路段加装路灯。


11.【网民反馈】:我于买城鑫花园房时以交了修垃圾费。后来装修房新来的物管又找我要钱。我又给了。因我长期在东莞。现在又有一个物业打电话来找我要物业费。物业换了两次我也不清楚。我叫他拍营业执照跟物业合同给我看了在微信转给他。物业去说我没资格看他的营业执照跟合同。以前我都重复多少了500元垃圾芳费。18年的物业费我要求看了营业执照跟合同才交。他没给我。我也没交。物业现在把我的水电关了。家里就一个老头跟两个小孩。没水怎么生活。这样的物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市住建局 回复】尊敬的唐*强先生:您好!您2月25日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向我局反映城鑫花园物业乱收费以及擅自停水、停电的信访事项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出专班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处置。现将相关调查、处置结果回复如下:一、关于物业公司重复乱收费问题。经调查:该小区自开发建设以来,截止目前确已更换两家物业公司。根据您与第一家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您确实应该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装修押金及装修垃圾清运费。经核实,您的装修押金在您住房装修完成后,第一家物业公司已向您返还,目前对您小区进行管理与服务的物业公司并未向您收取垃圾清运费,因此不存在重复乱收费问题。二、关于物业公司违规将您生活用水、用电关闭一事。我局已对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责令其立即恢复供水、供电,并将该行为纳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同时我局也严厉责成该物业公司今后切实提高小区管理与服务水平,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三、关于要求物业公司向您公示营业执照和物管合同的问题。经查,该公司上述手续均合法有效,我局已责成物业公司通过微信的方式向您传送,并在小区内按相关规定对物管内容进行公示。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关注。如您对上述调查处置结果有任何异议,请您随时与我物业管理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715—8131362。


12.【网民反馈】:你好,我今天下午四点半到咸宁公积金管理中心赤壁办事处办理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接待人员告诉我,我们夫妻名下有商业贷款不予办理,但是我打电话给咸宁公积金管理热线咨询的时候,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这个是不冲突的,商业贷款跟我办理公积金账户没有关系,如果我是为了以后买房贷款就可以办理的。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咸宁地区有双重标准?赤壁和咸宁不一样?

【赤壁市政府办 回复】王*,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关注,由于我们工作人员的政策解释不到位,让您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产生了误会,我们深表歉意。通过电话沟通,您可以来我办事处先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手续。


13.【网民反馈】:通山县实验小学教务人员陈*平,年龄50岁左右,工作时间不在校,电话打不通,在外欠债不归还,有老赖迹象,拖欠借款至今一年尚未给任何说法,请校方帮忙联系沟通解决。

【通山县政府办 回复】经查,信件反映的陈*平为实验小学职工,目前学校与其失去联系。关于信件中反映欠款问题,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14.【网民反馈】:本人是通山县大畈镇隐水村二组,三组组长,关于手机没信号无法正常通讯问题,在2018年一月份向咸宁网络问政平台诉求过,大畈镇镇府回复说尽快解决我们的通讯问题,可一等就是一年多了可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政府有说无为,让村民感到非常失望,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隐水村一二三组通讯问题,并且尽快解决!谢谢!

【通山县政府办 回复】关于隐水村一二三组通讯信号差问题,县电信公司已于2018年11月委托市基站设计院到隐水村进行实地勘察,初步计划建设3个基站以解决通讯信号差问题。县电信公司已将勘察情况上报市电信公司,待上级单位核查、批复后可进行建设。


15.【网民反馈】:这个问题去年12月投诉过,横沟镇政府回复:收到信访人网络问政转办函,镇党委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专班协调处理此事,由党委副书记蔡伟同志桥头,于12月4日邀约鄂南建筑有限公司董事王文博会商了相关事宜,7日该公司派职工王亚军向镇政府递交了《关于请求解决横沟桂竹小区商住楼遗留问题的报告》(见附件三)。桂竹小区商住楼未能及时为业主办理产权证属历史遗留问题,涉及政策法规范围广,主管业务部门多,责任划分难度大,但房产证办理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镇党委希望能和鄂南建筑公司和业主一起处理此事: 一是上报市住建委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请求予以支持解决; 二是请司法部门介入,划定鄂南公司、业主、政府、其他部门相关法律责任,各负其责; 三是积极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抓好社会面稳控工作。 横沟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0日    但时间过去2个月了,只有鄂南建筑公司来确认过2次各户欠款问题,房产证也没有说明如何办?什么时候办?个别钱交的少的不想办,也没个处理意见,希望政府真的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真正是作为关系群众切身民生问题在办,另政府指出的请司法部门介入划定责任如何落实?这栋楼房产证时间拖太久了,大家都很克制,还没有诉诸媒体曝光,今年内能否全部办好房产证?希望政府给个明确答复(因为这块地建楼甲方是横沟桥政府)。不能再拖了。万分感谢!

【市高新区 回复】一、信访人基本情况诉求人署名为“全体业主”,选派代表三人,分别为:孙*茂(1329767****)、张*(1867158****)、钟*琴(1562994****)。二、信访人诉求这个问题去年12月投诉过,但时间过去2个月了,只有鄂南建筑公司来确认过2次客户欠款问题,房产证也没有说明如何办?什么时候办?个别钱交的少的不想办,也没个处理意见,希望政府真的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真正是作为关系群众切身民生问题在办,另政府指出的请司法部门介入划定责任如何落实?这栋楼房产证时间拖太久了,大家都很克制,还没有诉诸媒体曝光,今年内能否全部办好房产证?希望政府给个明确答复(因为这块地建楼甲方是横沟桥政府)。不能再拖了。万分感谢!三、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12月3日,信访人吕*群就同一诉求向该平台进行了投诉,我镇于同年12月10日向你区作出了《关于利民路77号商住楼未办房产证的回复》(见附件)。由于该楼盘十余年未办房屋产权证的原因多、历史背景复杂,属历史遗留问题,需厘清个中关系和责任划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商解决办法。收到信访人转办单后,我镇工作人员与三名业主代表进行了沟通,介绍了当年未及时为业主办证的原因及现阶段办证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打算也与业主代表交换了意见,同时通报解决该信访问题尚需时日。业主代表要求政府尽快落实产权证的办理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理清桂竹苑小区业主房屋产权的办证方式(即是先办总证再分户还是直接分户办证)、办证流程、办证所需资料(含资料来源和缺失资料)、办证费用(含收费项目及标准、费用项目分摊);2、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利益攸关方会商缺失资料和费用分摊解决办法;3、制定切实可行的权威解决方案,化解该项目未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


16.【网民反馈】:请问老国土局棚改目前还没有进行公示吗?预计几月能拆。工作规划是怎么样的。

【通城县政府办 回复】沈先生,您好,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咨询已收悉,经转县国土局,现将咨询情况向您回复如下:按照工作规划,我片区面积公示原计划2019年2月底完成。但由于老国土局宿舍楼产权纠纷判决书至今未下达,预计3月中旬可公示本片区各户面积。公示期满后,开始制定本片区补偿方案并征求意见。预计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间为5月底,根据协议签订情况再行拟定拆除时间。我们的棚改工作会依法依程序逐步推进。

  

17.【网民反馈】:退伍军人卢*保同志情况汇报尊敬民政局领导:本人是退伍军人卢*保同志的儿子,下面向领导汇报下卢尔保同志情况:卢*保(曾用名:卢*保),身份证:422324********6419,咸宁市通城县北港镇大界村人(原楠木村)。从1959到1973年共服兵役13年,下士军衔。其中,在1963年因在部队不满情绪发牢骚等原因,被部队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在牢改期间因生产原因导致左眼失明,但部队没有给其发放残疾军人证。后在1984年平反,宣告卢*保同无罪同时恢复政治名誉等,但八四八零部队没有放发任何补贴。1973年从部队退伍回农村后一直没有找过组织,也不愿意麻烦组织,在农村务农一辈子。现如今在以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下,对退伍军人政策越来越好,但我父亲2018年退伍补贴是5280元,但从《湖北省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政策上看应该更高,特请民政局领导关怀为感!谢谢!此致  敬礼!

【通城县政府办 回复】卢先生,您好,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诉求已收悉,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查实,现就相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您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入伍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服役年数13年。根据鄂民政发【2018】20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补助35元(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按照政策标准,您2018年1-7月的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每月30*13=390元执行,8-12月的补助标准按新标准每月455元(35*13=455)执行 。 


18.【网民反馈】:我是通城县隽水镇农民,父亲参保了2019年的医疗保险,今年想去做股骨头置换手术,想请问一下在武汉同济医院是按什么比例报销的?到北京积水潭医院又是按什么比例?想知道一些具体的政策。可以发到我邮箱307713291@qq.com。谢谢!

【通城县政府办 回复】胡先生,您好,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咨询已收悉,经转县人社局,现将咨询情况向您回复如下:根据《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武汉同济医院和北京积水潭医院都属于市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且转市外医疗机构住院费用1200元以上才能报销。如果您没有在医保局办理转院转诊手续自行外出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费10%,所以如果您未向医保局申请办理转院,报销比例为45%。


19.【网民反馈】:我是通城县马港镇彭塅村四组村名徐*雄之子,家有三兄弟姐妹,我排行老小(30岁,在外务工。因家庭条件差,导致至今未结婚),上有两个姐姐(均已出嫁)。我父亲从2009年患脑梗塞及糖尿病,几乎丧失劳动力,期间脑梗塞多次复发,常年吃药、住院,导致家里负债累累。2018年10月父亲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父亲无辜受此创伤),导致脑部出血及脸部、脚背多处骨折,住院一个月左右。出院回到家没多久,于2018年12月初噩耗再次降临到我父亲身上,父亲脑梗再次复发,并发严重肺部感染,在通城县ICU治疗接近1个月,后续脱离生命危险转至普通病房住院1个月,这期间治疗费用十几万,因部分特殊药无法报销,导致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不足60%,母亲考虑到费用问题于2019年2月13日让父亲出院至家中休养,至今父亲仍无法说话、坐立,需长期吃药、吸痰、雾化等,通过鼻饲胃管进食。为此,母亲多次去彭塅村村委为父亲申请低保,村领导不了解实际情况,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村委领导表示我家里有三个兄弟姐妹,均已成年有赚钱能力或者别有用心的宣传我已出嫁的二姐上班待遇好,直接否决父亲的低保资格。家里虽有兄弟姐妹三人,并愿意倾其所有为父亲治病,但无奈父亲生病10年,常年打针吃药家里已债台高筑,两个姐姐已成家上有老下有小需要抚养,我自己常年在外务工,工资微薄,家里在两个姐姐的帮助下在村里盖了住房,至今家具都没有买全,本人亦没有能力在县城购房或者买车,为此本人也一直未婚。希望县委领导考虑我家实际情况,审核我父亲低保资格,让低保惠及真正需要的人,而不是沦为某些村领导的人情工具。

【通城县政府办 回复】徐先生,您好。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诉求已收悉,马港镇政府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了由分管民政的领导带队,民政、信访、村干部参加的工作专班进行了入户调查和邻里访问。现就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徐*雄,男,退伍军人,非农户口,1962年4日出生,重病。其妻杨*,1964年10月出生,在家务农,身体健康。大女儿徐*、次女徐*都已出嫁。儿子徐*,1990年3月出生,未婚,身体健康,广东东莞务工,月工资4000元左右。家有一栋两层楼房,200平方米,未装修,还有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其他收入。经核查认为,该家庭年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徐*雄本人患病已享受合作医疗,家庭住房安全,装有空调,暂不符合低保条件。徐*雄根据医疗情况,可以办理医疗临时救助。


20.【网民反馈】:自从你医院实行“就诊卡”以来,百姓去医院门急诊就医,首先就要往“就诊卡”充值金额保证卡里有余额才能支付各项费用,那请问医保卡里的余额怎么使用,医院也没有公告,还是潜规则引导百姓充值现金消费?那不违背了医保精神和宗旨。

【市中心医院 回复】医保患者使用就诊卡挂号就医后,需要进一步检查、取药时,应到收费窗口缴费并出示医保卡、就诊卡及医生开具的检查申请单、处方等。收费系统会根据患者医保卡的信息自动扣除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缴费。如果是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药品或治疗费用,根据医保政策其费用医保不予报销,由其就诊卡进行缴费。


21.【网民反馈】:离婚已有几年,孩子跟着本人,到社区办理独生子女证,社区回复:婚姻内可办理。离婚不办理。等到退休再说,可等到退休,孩子也不止16岁了,也不能办了呀。问这个规定的依据是什么,说是领导说的。上网查了相关规定,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孩子可以办独生子女证。离婚,孩子未满16岁,有监护权的一方是可以办理的。请问现在社区不给离婚人士办理此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以下是本人查询的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按照规定,针对离异、丧偶的情况,只要是在婚姻程序期间生育或者收养的一个子女,都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办理程序: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嘉鱼县政府办 回复】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2016年1月31日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提出办理申请,因此您不符合办理条件,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你可以比照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非常感谢您对卫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还有其它疑问,欢迎咨询嘉鱼县卫计局政策法规股0715-6345867。 


22.【网民反馈】:投诉学府华庭5号楼三单元502住户扰民我是学府华庭5号楼三单元住户,投诉502住户扰民,经常半夜不睡觉在房子里面拉桌子,遛狗,昨晚听说凌晨二三点全家还在吃饭,这样的作息时间严重影响其他人休息,致使我上班长期没有精神,物业多次上门劝说也完全没有效果。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忙解决我的困扰!建立和谐社会,宜居的魅力咸宁!

【咸安区政府办 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永安办事处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当事人反映的学府华庭5号楼三单位502住户半夜制造噪音影响他人正常休息一事,经了解,502室住户在家中饲养一只大型金毛犬,因金毛犬经常半夜在家中活动,产生噪音,使得住在楼下的居民汪洋不甚其扰。在此之前,学府华庭物业也多次上门,但均未找到502室房主。了解情况后,永安办事处联合学府华庭物业上门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多日寻找,于28日下午在其家中找到502室房主,502室房主称楼下住户已向他反映了金毛犬扰民问题,称由于当事人态度恶劣,他将不予处理,并拒绝沟通。永安办事处多次上门调解,502房主均不予理会。目前,永安办事处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和维权方式告知双方,希望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


23.【网民反馈】:向阳湖甘棠小学,管学籍老师和上级校长,不作为,学生5年纪了,老师教的学生成绩不好,学生经常考试不及格,孩子反映老师讲课听不懂,家长没有办法,想将学生和学籍转入其它学校,在2018年11月29日,家长将孩子转至随州市何店浪河乡小学,家长同时间向阳湖甘棠小学孩子的班主任郑老师提出转学籍,经过很多次的电话沟通和家长来学校要求,郑老师告知家长,管学籍老师不给立即转学籍,是什么原因,学籍老师也不做正面回应和对策联系沟通,找孩子班主任以问不到学籍老师联系方式,从去年到今年,这么长时间,给学生家长无形设置转学籍障碍,让孩子无法正常合法继续9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作为老师和学校,这不是教人育子的行为,是耽误学生前途不作为的行为,作为孩子家长和社会主义纳税人,看着这样吃皇粮的老师和学校,心寒,请相关人员,出来处理一下,谢谢!孩子班主任郑老师电话17707151840,学籍老师电话不知道,校长电话也不知道。

【咸安区政府办 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2018年11月29日,黄*轩奶奶到校找班主任提出转学籍,因其是离异家庭,其母亲曾致电班主任,未经她允许不得办理转学手续。建议其家庭情况,学校向黄*轩奶奶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建议家长在2019年开学初,由监护人本人到校办理转学手续。2019年春季开学后,学校几次打电话告知黄*轩奶奶,可以到校办理转学手续,但黄*轩父母一直未到学校来办理。区教育局已要求甘棠中小学按照转学政策,由其法定监护人到校办理转学手续,并耐心同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24.【网民反馈】:通城县公安局辅警奖金(平安创建等)2017年度、2018年度未发放。为什么不发?

【通城县政府办 回复】刘先生,您好,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诉求已收悉,县公安局党组高度重视,当即责成局政治处、警务保障室进行调查核实,现就诉求情况向您回复如下:我局警务辅助人员年终发放的奖励性补贴,发放标准比照我局正式干警发放四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文明单位创建奖、党建先进单位创建奖、档案达标奖),根据中共通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通城县组织部等七家单位联合文件精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及咸宁市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规定,以及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清理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对警务辅助人员年终发放的四项奖励性补贴未发的予以停止。目前,我局政工部门、警务保障室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已进行过多次咨询研究,查找政策、法律依据,规范发放程序。目前已形成了初步意见。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有待进一步讨论确定具体方案,报局务会研究同意后予以发放


25.【网民反馈】:本人两个网站:“通城论坛:www.newso.net,forum.newso.net。宝箧印网:www.baoqieyin.com。”于前年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提交网站备案申请开办者个人按照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相关要求,并已经亲自前往通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办理当面核验身份效验手续其中,通城论坛:www.newso.net,forum.newso.net,都可办可不办。但是宝箧印网:www.baoqieyin.com,本着面向全球、海内外为己任一定办要下来。现在都没有下文了?两个网站状态一直等待公安民警审核状态?在别的省份通过都很快处理完毕了。。。咨询县公安局负责“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责任人相关领导?

【通城县政府办 回复】刘先生,您好,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诉求已收悉,县公安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网安大队、局信访科组成调查专班展开调查,现就诉求情况向您回复如下:经查:2019年元月份,刘*农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上申请网站备案,我局网安大队审核办理了刘*农的主体信息。因该网站信息有交互式栏目,根据要求须面审,同年元月22日刘*农到我局网安大队填写了备案表,我局须将资料上报市局审核。2月27日,市局来电称刘*农办理的网站涉嫌法*功内容,要求调查清楚后再审核,我局网安大队民警打电话通知刘*农来大队调查网站有关情况,刘*农他不再来了。经询问刘*农常住地址,是不是常住在通城县,刘*农也不告之。后我局民警通过工作查询不到刘*农目前的常住地,而只查询到刘*农的户籍地,刘*农也不讲到底住哪里,是不是在通城,而建网站按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网站管理是根据常住地来管理的,如果没有常住在通城,就把网站审核移交到常住地管理,交互式栏目是必须面审的。 后经进一步调查,刘*农2018年曾在平台备案,常住地在广东省东莞市市区,因为广东公安机关在审核时要刘*农出示常住东莞市市区的证件,刘*农没有。所以刘*农又把常住地改至通城,广东公安机关又把刘*农的网站审核权移交通城。刘*农既不来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也不如实告知其真实情况,所以我局无法对刘*农的网站进行审核通过。 


26.【网民反馈】:本人是咸安区大幕乡马鞍头村九组的村民,政府部门对乡镇村垃圾集中堆放进行处理本是提升环保重要举措,可设置集中堆放点位置是否不妥,又未经集体村民同意?试问又如何规范化设置提出严峻考验?马鞍头村九组垃圾集中堆放点十分不妥,在几户人家大门口设置,开门即污染源,夏天更是臭气熏天,垃圾箱堆满后整个场地便是遍地垃圾,而马鞍头村其他组垃圾集中堆放点就设置合理些,烦请咸安区大幕乡政府办调查情况并处理,选择合适垃圾堆放点!另外政府扶贫乡村建设在本村九组存在不平衡建设,存在扶贫资金利用不当现象,建设只是利于个别村民,请调查处理!

【咸安区政府办 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大幕乡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当事人是马安头村九组村民,当事人提到的垃圾集中堆放点即为其所居住屋场的垃圾箱停放点。该垃圾箱停放点为一处宽敞的空地,与四周房屋距离在20米以上,垃圾箱停放点建设时当事人也参与施工。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在九组召开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屋场会,会上大部分村民代表认为当前垃圾箱停放点为最佳位置,只有当事人表示坚决反对。后调查组又与当事人单独协商,当事人坚持要求改变垃圾箱停放点。另当事人反映马安头村存在“扶贫资金利用不当现象”。经过调查核实,当事人所说“扶贫资金利用不当现象”指的是同组三位村民在自家门前硬化公共场地的问题。2016年马安头村九组三位村民自筹资金将门前公共场地硬化,当事人误认为该场地硬化工程为扶贫项目,而其自家门前却没有进行场地硬化,因而产生“扶贫资金利用不当”的误解。综合以上情况,马安头村“扶贫资金利用不当的现象”不属实。关于垃圾箱停放点的问题,村组两级经过讨论另选了一处较为偏远的场地作为新址,垃圾箱停放点移位工作目前正在落实。


27.【网民反馈】:2019年2月28日晚20:31分,等候多时的6路公交车,在咸安交警大队不停车,在站牌处停车后,不开门,尾数是3D的车牌。质问咸安区管理交通的部门能否花种拳整治6路公交车晚点挺载的情况,公交车是体现咸宁市的市貌市容的文明窗口,经常在市问政平台处,市民投诉6路车拒载的事情,难道是公交车独家经营,还是有其他的原因,屡教不改。请有关运管部门予以重视!还咸安交通有规有序的交通环境!拜托领导!!!

【咸宁枫丹公交集团 回复】你好,你反应的情况我们已收悉,通过视频查看,两个方向20:31分都有车辆经过咸安交警大队,且都有停车开门,后来与你电话交流得知,你当时站在咸安交警大队之前的旧站台,所以司机当时是不能停车的,必须停到新站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监督与支持!


28.【网民反馈】:本人是居住在温泉贺胜路花蚕巷内的居民、前几年由于里面有小区建设施工、所有施工车辆都从花蚕巷通行,导致花蚕巷原本不宽的马路损坏严重、有时会车是个麻烦事;有几次骑电动车摔倒、老人小孩出行成麻烦事。希望领导重视、亲自查看下。

【咸安区政府办 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花蚕巷已经列入2019年背街小巷整治计划,届时将对该地进行整治升级。


来源:咸宁发布 咸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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