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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咸宁住房公积金又一利好政策,还有很多人不知道!

咸宁发布 2019-04-02

来源:咸宁网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黄兰芬 通讯员:蒋凌峰


在咸宁

个人可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

目前城区近百人已享这一好政策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统计,截至今年3月中旬,97位灵活就业人员主动在该中心办理了缴存登记手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当前已受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5户,首批3户,金额90万元将于近期发放。



2018年6月,我市出台了《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帮助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共享城市建设发展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一政策出台实施,个人可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了,许多人拍手叫好。


一些自由职业者表示,之前特别羡慕有工作单位的人,因为他们有住房公积金,买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低,比在银行贷款省钱。我市出台的这个政策能让他们减少购房成本,减轻生活压力。



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设立、

住房贷款须知

↓↓↓

☟开户条件:

1、咸宁市行政区域内户籍。

2、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未满55周岁。

3、缴存基数:按缴存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最高不超过16762元,最低不低于1380元。

4、缴存比例不低于10%。


☟账户设立清单: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缴存银行银行卡原件。

2、本人或配偶近期6个月以上收入银行流水。

3、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4、递交《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5、缴存银行为湖北银行。


☟住房贷款须知:

1、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且缴存余额达到2000元(含2000元)以上,可按照《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贷款最高额为30万,且不得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

3、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4、贷款额公式: 贷款额=(年缴存额×应缴年限+公积金账户余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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