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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国务院表彰!咸宁再获殊荣!
来源:咸宁网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奇峰
通讯员:张学锋
日前,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咸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计局)被授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对二、三产业发展的全面体检,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市政府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重大部署的具体检验。
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我市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乡镇和全市3078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共同努力,积极贯彻落实“科学普查,依法普查,创新普查,为民普查”理念,严格落实普查各项工作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强化重点推进、深入开展宣传、科学划分小区、强化两员培训、突出依法普查等措施,圆满完成了综合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汇总等各个环节工作,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均取得较好成绩,得到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认可。
据介绍,下阶段,市统计局将做好普查公报的发布、解读、资料开发应用等后续工作,争取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