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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公布最新捐赠公告:如何捐、捐什么、怎么用?看这!
来源:咸宁网
咸宁市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一、接收捐赠主体:
(一)咸宁市慈善会负责接收捐款和物资。1.捐赠联系电话:0715—8139816;联系人:夏丹,联系电话:18271110668;微信公众号:咸宁市慈善会电子邮箱:49541370@qq.com2.银行信息户名:咸宁市慈善会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23899991010003045786行号:301536000026汇款请备注:咸宁疫情防控(二)咸宁市红十字会负责接收捐款和物资。1.捐赠联系电话:0715—8111755;联系人:郑强,联系电话:13807240685;微信公众号:咸宁市红十字会电子邮箱:252504020@qq.com2.银行信息户名:咸宁市红十字会开户行:农行咸宁金厦支行银行账号:17680801040003251行号:103536068083汇款请备注:咸宁疫情防控二、接收捐赠的物资:
当前用于疫情防控的通用物资,包括:便于防控排查人员食用的方便食品,如方便面、午餐肉、自热盒饭等,用于保障隔离区群众日常生活的食用油、干鲜类食品等,便于户外通宵值守人员使用的保暖用品如帐篷、棉大衣、手套、帽子等。当前用于疫情防控的医用物资,包括:大型医用设备、医疗设备、检测试剂、药品、防护用品、洗消用品、医用耗材等。捐赠物资通行保障联系人:张丽华联系电话:13307249218三、捐赠物资的使用:
受捐的款物原则上由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咸宁市慈善会、咸宁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