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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咸宁超额完成任务,获省通报表彰

咸宁发布 2020-08-24



近日,省住建厅对2019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咸宁该项工作被评定为“超额完成”等次,给予全省通报表彰


2019年,我市紧紧围绕《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按照湖北省《2019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意见》,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超额完成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革领导小组分解下达给我市的8项目标任务。


8项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新增建筑节能能力省定目标任务为2.61万吨标煤,实际完成3.62万吨标煤,是目标任务的139%。

二是发展绿色建筑面积省定目标任务45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55万平方米,是目标任务的344%,其中取得国家绿色建筑一、二星级设计标识的项目4个,面积33万平方米。

三是新增节能居住建筑面积省定目标任务为109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66万平方米,是目标任务的152%;新增节能公共建筑面积省定目标任务是47万平方米,实际完成74万平方米,是目标任务的157%。

四是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省定目标任务3.6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0.94万平方米,是目标任务的304%;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省定目标任务3.6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2.64万平方米,是目标任务的351%。

五是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省定目标任务57万平方米,完成66万平方米,是目标任务的116%。

六是散装水泥供应量省定目标任务166万吨,实际完成360万吨,是目标任务的217%。

七是预拌混凝土供应量省定目标任务246万立方米,实际完成490万立方米,是目标任务的199%。

八是预拌砂浆供应量省定目标任务4万吨,实际完成17万吨,是目标任务的425%。


来源:咸宁网

通讯员: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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