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2015咸宁社会经济发展总数据,一般人看不到!

2016-04-04 咸宁发布 咸宁发布

        

咸宁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和国内经济急迫需要转型的新常态,咸宁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速效兼取、去稳竞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市场、绿色、民生“三维”纲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中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完成“十二五”收官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

1 综合




初步核算,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030.07亿元,跨入“千亿元俱乐部”,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其中:

第一产业178.59亿元,增长5.3%;

第二产业500.47亿元,增长7.4%;

第三产业351.01亿元,增长10.2%。

第三产业成为拉动经济的主要动力,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营利性服务业及非营利性服务业分别增长9.4%、9.4%、22.2%、10.7%和12.6%。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17.9:49.4:32.7调整为17.3:48.6:34.1。


市场物价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涨1.4%,其中食品类上涨2.3%,烟酒及用品类上涨0.7%,衣着类上涨2.7%,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8%,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上涨1.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5%,交通和通信类下跌1.2%,居住类下跌0.6%。全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总指数下跌1.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指数下跌3.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总指数下跌4.2%。


市场主体发展较快。全年各类市场主体2.55万户,比上年增长15.9%;其中新登记企业1492户,增长54.1%。


就业持续增加。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1.4%,比上年回落1.17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64万人。


生产效率提高。全年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为6.44万元/人,比上年增长5.5%;人均GDP达到41234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7.5%。


2 农业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324.23万亩,比上年增长0.3%。经济作物种植面积317.5万亩,增长0.5%。其中,油料种植面积124.99万亩,增长1.8%;棉花种植面积3.6万亩,下降21.5%。


全年粮食产量109.43万吨,比上年增长2.1%。夏粮产量5.64万吨,下降5.3%。其中,小麦产量2.55万吨,下降8.5%;秋粮(含早稻)产量103.79万吨,增长2.5%。


特色农业发展步伐加快。“三大百亿产业”中,茶叶达到40.13万亩,油茶面积达到58.3万亩,竹林面积达到150.22万亩。


畜禽水产增长稳定。全年生猪出栏281.23万头,比上年下降2.7%;家禽出笼3749.46万只,下降6.1%;水产品总量26.4万吨,增长4%。


3 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平稳。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447.8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7.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2%。在规模以上工业中,采掘业下降4%,制造业增长9.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降5.8%。


高新产业发展良好。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完成85.67亿元,比上年增长9.8%,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速2.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中的仪器仪表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等高技术行业分别增长47.3%、42.1%和34.7%,均远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速。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六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1.7%,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81.46亿元,比上年增长1%;实现利润总额102.85亿元,下降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为17.9%。


建筑业发展较快。全年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105家,建筑业增加值53.0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5%;建筑业总产值133.22亿元,增长11.2%;全年房屋竣工面积582.18万平方米,下降4.5%。


4 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72.52亿元,比上年增长17.2%。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349.62亿元,增长17.5%。

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

第一产业投资88.08亿元,增长18.9%;

第二产业投资668.99亿元,增长23.5%;

第三产业投资592.54亿元,增长11.2%。

工业投资667.87亿元,同比增长23.3%,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上升到49.5%。


全年房地产投资59.94亿元,比上年下降45.1%。其中:

住宅投资46.82亿元,下降42.4%;

商业营业用房投资9.92亿元,下降56.1%。

商品房施工面积1350.69万平方米,增长6.3%;

商品房销售面积292.73万平方米,下降2.2%;

商品房销售额93.02亿元,下降6.2%。


5 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01.04亿元,比上年增长10.9%。

分城乡看:

城市消费品零售额270.26亿元,增长10.8%;

农村消费品零售额130.78亿元,增长11%。

分行业看:

批发业零售额45.38亿元,增长10.5%;

零售业零售额282.22亿元,增长11.1%;

住宿业零售额26亿元,增长10%;

餐饮业零售额47.44亿元,增长10.2%。


在限额以上零售额中,化妆品类增长20%,金银珠宝类增长15.3%,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43.6%,书报杂志类增长16%,中西药品类增长17.2%,汽车类增长11.4%,石油及制品类下降1%。


截至2015年底,全市电商应用企业达1.4万家,电商产业园3个,物流产业园6个。2015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80亿元,同比增长60%。


6 对外经济



全年商品进出口总额4.8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出口4.22亿美元,增长6.3%;进口0.62亿美元,下降11.2%。全年实际利用外资0.65亿美元,增长10.1%。全年累计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0家,增资企业2家。


截止2015年底,全市备案登记出口企业492家,有出口实绩企业160家,其中出口额过500万美元的企业22家,过千万的企业11家。有53家企业进驻湖北电子商务平台,1家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中心。

从主要商品出口类别看:

机电产品出口0.94亿美元,增长11.1%;

服装纺织产品出口1.39亿美元,下降4.1%;

医保产品出口0.28亿美元,增长27.3%;

轻工产品出口0.18亿美元,下降20.8%。


7 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货运量4751万吨,比上年增长10%;货物周转量94.6亿吨公里,增长9.2%;客运量6835万人,增长10.3%;客运周转量39.91亿人公里,增长10.2%。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15.26亿元,其中,邮政业务总量2.88亿元,电信业务总量12.38亿元。邮政快递发送2.85万件,快递业务收入350万元,比上年增长133.9%。光缆线路长度2.8万公里。固定电话年末用户41.31万户,比上年下降4.4%。移动电话年末用户248.2万户,增长0.1%。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43.37万户,增长0.1%。互联网上网人数78.55万人,增长40.9%。


全年旅游收入206亿元,比上年增长19.8%。其中,旅游外汇收入788万美元,增长27.1%;门票收入5.75亿元,增长22.5%。全年接待旅游人数4090万人次,增长21.5%。


8 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财政总收入109.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12亿元,增长13.2%。其中,税收收入50.29亿元,增长2.6%,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03亿元,增长7.3%。其中教育支出增长18.7%,科学技术支出增长2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29.5%,节能环保支出增长20.5%。


2015年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035.44亿元,比年初增加143.71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592.92亿元,比年初增加70.1亿元;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628.97亿元,比年初增加94.61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382.29亿元,比年初增加61.21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7.29亿元,比年初增加30.44亿元。


全年市级保险机构达到26家,保费收入28.88亿元,比上年增长30.7%。其中,财产险完成保费收入7.55亿元,增长18.5%;人寿险完成保费收入21.33亿元,增长35.6 %。全年财产险、人寿险累计赔款金额达7.66亿元,综合赔(给)付率为26.5%。全年保险深度达到2.8%,保险密度达到1169元/人。全年农险保费收入3750.25万元,增长2.5%;实施“政银保”项目共发放贷款15780万元,市场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9 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5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8万人。城镇化率49.95%,比上年提高1.27个百分点。全年户籍人口出生7.46万人,出生率为24.98‰;人口死亡0.89万人,死亡率为3‰。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1.98‰。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66元,比上年增长9.47%。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05元,增长8.8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40元,增长9.63%。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7,比去年同期低0.01。


社会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年末全市社会保险五险参保人数154.12万人,其中,城镇基本养老保险39.18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71.74万人、失业保险13.35万人、工伤保险15.42万人、生育保险14.43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新农合参保208.85万人,参保率达100%;职工医保大病报销比例达80%,居民医保大病报销比例达70%;社保卡持卡133.17万人。全年对12.2万户、17.4万名城乡低保户发送低保金36582万元,对10631名农村五保对象发放资金4906万元,对2.3万名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9684万元。全年开展大病医疗救助4.92万人次,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6403万元;开展临时救助3.48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474万元。全年福利彩票销售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2.6%。


10 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5120人,在校生14840人,毕业生5282人;

普通高中招生13927人,在校生41738人,毕业生14414人;

普通初中在校生74152人,小学在校生211489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01581人。

全年普通高考报名人数16909人,高考录取率达83.4%。


全年申报登记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51项。按成果类型分,基础理论研究13项,应用开发研究38项;按成果水平分,国际领先2项,国际先进9项,国内领先30项,国内先进10项。全年专利申请量1756项,比上年增加546项。其中,发明专利426项,比上年增加120项;专利授权量964项,比上年增加462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50项,比上年增加17项。


全市气象台站总数7个,卫星云图接收站点数6个,地震台站3个。


11 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5年末,全市共有群艺馆、文化馆7个,公共图书馆7个,博物馆7个。广播电台6座,广播覆盖率95.83%,电视覆盖率97.78%。全年出版各类图书48千册,各类报刊17054千份。


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普及。全年开展了广场舞、摄影知识免费辅导培训、流动图书车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活动;举办了第三届“香城大舞台”、第二届群众广场舞展演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成功打造了“天香韵泉”咸宁市2015年新年交响音乐诗会、“香泉海”咸宁市2015年春节文艺晚会、“第七届国际温泉文化旅节开幕式”文艺演出等一系列契合时代特征、富有地域特色、艺术观赏性强的节庆演出。大型实景神话音乐剧《嫦娥》顺利试演。


精品创作成效明显。先后创作编排了舞蹈《舞动香城》、《听雨》、《水墨茶韵》,反腐倡廉小品《掀起你的盖头来》等剧目,在各类节庆主题演出广受称赞。楚剧《寻娇十八载四乡流浪》遴选参加第六届湖北省楚剧艺术节,获演员三等奖。


2015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288个,其中医院31家;卫生机构人员数2075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514人,注册护士6905人;卫生机构床位数13134张,其中医院8808张;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数1476万人次。


2015年全市共举办了足球、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象棋、太极拳剑、体育舞蹈、跆拳道等常规大众项目的群体活动100余次;承办了全国汽车车王争霸赛、中国男排对抗赛、武汉网球公开赛城俱杯咸宁站的比赛等近10次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全年共组队参加了近20次省级年度比赛,共获得了9金、17银、14铜的成绩,并有3名运动员入选了湖北省“新苗工程”人才库。


12 节能减排、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515.38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为0.5821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5.11%。


全市建设用地总量8.14万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57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73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4万公顷。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49.13万亩。自然保护区19个(含自然保护小区),其中,国家级自然生态保护区1个。


全年水资源总量82.59亿立方米,城区年均降水量1746mm,年均气温17.3℃。全年用水总量14.2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8.0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4.09亿立方米,生活用水2.07亿立方米,生态用水0.03亿立方米。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6.28,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为优。区域总体水质保持稳定,主要地表水体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96.9%,与上年持平,无劣Ⅴ类水体。断面水质功能类别达标率为93.8%,比上年下降3.2%;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67.7%;酸雨频率为9.7%,比上年下降了1.4%。


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30人,比上年下降40%。其中,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1人,下降87.5%;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29人,下降31%。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2.9%,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及自然增长率均按公安部门户籍人口计算,出生人口含往年漏统人员。


来源:咸宁人民政府网

微信号:咸宁发布


关注咸宁市委市政府权威信息发布公众号

每天了解咸宁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