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
近日,河北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规定(试行)》,从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民生服务、物业管理、智慧社区等方面作出详细部署,提出要推动构建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等“六位一体”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规定指出,要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行社区“大党建”工作机制,实现区域内各领域党组织互联互动。构建纵向到底的社区党组织体系,实现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全覆盖。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作用,逐步实现社区群团工作全覆盖。
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准入、教育培训、薪酬待遇、管理考核、激励保障、职业退出等制度。原则上以1500户常住居民为基准,每增加300户左右增配1名社区工作者。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实行网格员+居民小组长+楼门长网格治理模式。业主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在民生服务方面,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新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完善政府购买各类社会力量服务的政策措施,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提供家政、养老、助残、育幼等生活服务,推动专业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进社区,规范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建立促进社区特殊困难群体精准识别、需求评估和精细服务等机制,将困境儿童、高龄独居老人、独居或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重点关爱对象。
在物业管理方面,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成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由所在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和社区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街道依托党建联席会议,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物业管理委员会。
规定还对智慧社区建设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开发面向居民生活的智能化应用场景,推进“互联网+党建+社区+服务”,打造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包含智慧党建、智慧安防、智慧家居、智慧养老、垃圾分类、环保监测、社区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社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