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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威海人速看!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全部禁止停放电动车!违者罚款!

2017-12-28 威海日报

说起电动车,怕是咱们国家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了吧,用起来真的是方便快捷,但也是出事率较高的交通工具之一。


除了速度快易出事故外,近年来发生的电动车火灾也逐渐引起消防部门的注意。数据显示,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而电动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因将其置于门厅或过道。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

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发布《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禁令如下

↓↓

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公安厅发布禁令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本禁令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

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

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快告诉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吧!



编辑:叶姗姗

来源:山东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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