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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威海家长注意!中小学、幼儿园招生都有新变化

2018-04-15 威海日报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规范幼儿园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规范完善普通高中考试招生、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入园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今年山东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有啥新变化?一起来看看!



1为何将规范幼儿园招生纳入工作范围?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并对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招生方式分别提出要求。创新提出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招生。


2如何理解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


《通知》提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小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支持他们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通知》中提出的所有学校既包括公办学校也包括民办学校。不能通过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学生既包括不能组织统一笔试选拔学生也包括不能通过面试、谈话、考察等变相考试方式来选拔学生,更不能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


3“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怎么开展?


《通知》特别强调了义务教育要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一是要求各地在招生时提前开展入学摸底,做好工作准备;二是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为每所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三是要至少在招生工作开始前2周,将招生政策、范围、程序、服务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做到家喻户晓。


4破解义务教育“择校热”如何考虑?


《通知》坚持标本兼职原则,一方面提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起始年级严格按标准班额(小学45人,中学50人)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另一方面提出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布局,加快学校建设,保障学位供给;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推进学区制办学和学校协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等,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难题。


5规范完善普通高中考试招生有何举措?


首先,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通知》提出积极推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或“分数+等级”招生录取模式,要求2018年按照新方案录取的市,及时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其次,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针对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市要加强对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大规模学校招生规模,继续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第三,加强考试管理。《通知》要求各地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研制考试试题,完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试卷命题、运送、保管和阅卷等环节工作,强化考务人员的职责和培训,严肃考风考纪。

6对艺术、体育等中考加分政策如何要求?


《通知》提出从2015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电脑制作、科技发明类等加分项目。另外,由于国家人口政策的变化,各地关于独生子女加分的政策不再符合目前的工作实际,各地要适应人口政策变化,逐步取消独生子女中考加分项目,由于独生子女加分政策由各市自行制定,我省没有统一要求,取消的时间、方法由各市制定。


7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入园有何举措?


一是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323”工程,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工作。二是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三是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实行“零拒绝”“全覆盖”,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切实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问题。四是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各类优抚对象,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等群体的教育优待政策。


8如何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一是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实行免试入学,支持报名人数多的随机派位招生。二是提出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对于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省教育厅将积极协调有关市对接,做好服务、协调、指导工作,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三是加强违规违纪处罚力度,明确提出要依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9普通中小学需要遵守的招生纪律有哪些?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十项严禁”包括:①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②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③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④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⑤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⑥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⑧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⑨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⑩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编辑: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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