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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医保局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取消支付限制,保障患者治疗需求。
二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相关患者,实行先救治后付费,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网上服务大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作用,为患者提供联网结算,减轻患者跑腿垫资压力。对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治疗的患者,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对直接在异地救治的,不需事先备案,同时取消市外就医医疗费用先行自付10%的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三是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医院的医保总额预付指标,单独结算。1月23日市医保和财政部门拨付700万元医保基金,以减轻定点救治医院的资金压力,今后将根据救治情况及时予以追加。此外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支付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压力。
四是将疫情防治所需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供应纳入监测范围,为医院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提供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医用耗材储备,保障供应。
五是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增加目录项,维护医保目录编码,确保与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结算,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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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刘倩倩
编辑:王好洁
来源:威海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