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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医保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治疗药品供应协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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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医保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级部署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做好药品保障相关工作。

      一是早部署早行动。1月17日,市医保局召开药械供应保障座谈会,强调各单位要对近期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引起重视,各配送企业要提前备好相关药品,确保医疗机构有需要时供应得上;      二是快速反应,全力保障。1月23日,在接到省医保局下发的文件后三小时内,立即形成我市实施方案(漳医保〔2020〕10号),并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各相关单位、配送企业及各县(市、区),全员行动,上下联动,落实好相关保障;      三是落实药品备货情况。持续跟踪落实疫情用药储备情况,要求各配送企业上报疫情所需相关药品库存,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能及时做好调度工作;      四是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与卫健部门沟通,实时掌握疫情进展,及时做好保障工作,做到通知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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