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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大政府,小社会

2016-11-11 领导文萃

市场经济必须贯彻公权力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在市场经济里,公权力和私权利应是什么关系呢?李克强说,公权力是没有授权即禁止,而对于私权利来说,是没有禁止的即自由。也可以说,公权力没有授权的就是非法,私权利没有禁止的就是合法,市场主体的权利是天生的不是政府给予的。而公权力是来自授权,只有法律授权范围内它才是合法的。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就是要拿出权力的清单。只有在权力清单里规定的才是合法的权力,超出了权力清单的范围都是违法的。

我们的“大政府,小社会”的情况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治理。所谓的“大政府,小社会”,我理解这个“大”有两大,一个是政府权力过大,二是政府的人规模过大,这样就造成了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大政府。而实际上,要真正变成大社会、小政府,我们不仅要把政府的权力减少,而且要把过于庞大的政府编制缩减下来。

我在20年前曾经去美国讲学,那时候中国著作权法刚刚通过三四年。美国律师就问我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有这么多侵犯美国软件的情况?我当时只说了一句话,这个著作权法才刚刚通过几年,我们还没有来得及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一整套著作权法的机构。美国律师对此很惊讶,说通过一个法就要建立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机构,那政府就会很庞大了。  

是的。我们应该彻底改变公权力和私权利在市场管理方面的模式,使得我们更好体现我们对于政府在市场秩序管理方面的限度,它的限度应该是最低的。


(摘自《领导文萃》2014年11月下)

稿件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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