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移风易俗度在哪里
正方:滥办酒席是一种歪风陋习,早该下狠手刹一刹了。对当事人来说,办酒席往往异化成了敛财、攀比、炫富的工具。一帮人借个名目聚在一起大吃大喝,也是种铺张浪费。对参加者来说,随礼少则百元、几百元,多则成千上万,已经成了许多地方民众的沉重负担。短期看,办酒席是赚钱的生意,许多人为了把本收回来,也会千方百计巧立名目办酒席。长期看,份子钱收回来又得还出去,事主是很难赚到钱的,钱都变成酒菜吃掉了,只有做餐饮业务的人赚钱。
反方:除了婚丧之外办酒席都算滥办太过了吧?老人家活到八十,办个生日宴;生了小孩,添了丁,办个百日宴,亲朋好友齐聚一堂庆祝一下,都不为过吧?添丁、结婚、大寿与丧礼,办酒席,亲朋根据亲疏远近随个份子,怎么能算滥办?你办酒席收上来的钱是要记账的,将来别人办事是要还回去的,就是一个礼尚往来,敛财之说是不成立的。为婚丧等大事办酒席,花自己的钱,亲朋随礼与否、随礼多少也是自愿的,说到底是私权范畴,全部禁止似有不妥。
正方:政府还是要搞移风易俗,倡导节俭、文明新风尚,对奢靡之风加以挞伐,必要时使用强制力也是可以理解的。对落后、野蛮的东西,就不应该听之任之,就应该态度鲜明,这样,才能彰显先进与文明。“私权”“风俗”不应该成为野蛮的遮羞布。
反方:移风易俗也要讲个度。应该给予传统“疑点利益”。传统中明显落后、野蛮的东西,当然不能让其存在;传统中明显有利于风俗淳厚、增加社会资本的东西,当然要传承下去。这是传统中的黑与白,但传统并不是非黑即白的,中间还有广阔的灰色地带,不能全部当成黑一概扫掉吧?为婚丧等大事办酒席的基本功能是给亲朋一个聚会与交流加强感情的机会。洋人喜欢搞派对,有时什么名义都没有,就是想与人乐乐而已。人是社会性动物,需要仪式与聚会。
正方:滥办酒席是“囚徒困境”。别人不办酒席收钱,你办了,你就赚了;别人办酒席收钱,你不办,你没有进项感觉自己亏了。所以,你的最佳策略是办酒席收钱。可惜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最终的结果是所有人都办酒席收钱,礼金收回来又随出去,办酒席的谁也赚不了钱。政府介入,等于打破了“囚徒困境”,把大家都从中解脱了出来。明智的人应该感谢这种介入。
反方:政府当然可以进行必要的干预,但应该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亲朋聚会是民众的正当社交需求,婚丧才能办酒席似乎是矫枉过正;对吃公家饭的,是可以实施禁令并使用强制力,对违规的公职人员可以惩处;但对民众私权与风俗范围内的办酒席,使用强制力是不太适宜的。对民众应该以倡导与宣教为主,让公职人员带头,来正面影响民众。
(摘自《领导文萃》2017年5月下)
稿件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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