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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容人之功”亦为功

2017-08-05 刘根生 领导文萃

有人说,“既要敢于担当,又要容人之功”。话虽不长,却令人深思。

独木再高也撑不起大厦。一个人能担当固然不易,但更可贵的是容得下他人冒尖出彩,共同成就一番事业。有家跨国公司,新任经理都会从总裁那里得到木制套娃。其中,小木娃上有张字条:如果每个人都只用比自己小的人,公司就会变成矮人;如果每个人都能用比自己高大的人,我们就会成为巨人。对管理者而言,善用“高大者”便是容人之长,本质上即是容人之功。

容人之功,体现着求同存异、从善如流的胸怀和气质。赤壁之战前夕,张昭主和,周瑜主战,两人在大堂之上争得面红耳赤。当孙权采纳了周瑜意见后,张昭转而积极配合支持周瑜,共辅孙权守土,留下了一段千古佳话。意见有分歧乃至纷争,并不可怕;凡事谋定之前,尽可各抒己见。但在谋定之后,则不可因观点相异而不作为甚或使绊子。

容纳他人成就意味着共创共享,往往孕育着伟大的美德。普瑞舍在研究中发现水母荧光蛋白后与查菲和钱永健等分享了成果,后者接力探索,完成了荧光蛋白在其他物种上重组研究且获诺贝尔化学奖。普瑞舍说:“我真的为他们感到高兴,他们做了我做不到的伟大工作。”无论是为他人站在自己肩膀上成功而高兴,还是在竞争中坚守道义与精神,都彰显着“容人”的高尚境界。

在一些地方,干事者败在了“琢磨干事者”之手,久而久之,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影响了干事创业的良性环境与氛围。事业成败最终在人,倘若任由这种风气蔓延, 再美的蓝图恐怕也会在“落实”中走向“落空”。正因此,更须倡导与播撒容人之功的理念。

社会的发展永远靠合力推动,既以“建功立业舍我其谁”的精神履职尽责,又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气度成他人之功,心田似海、同心同德、勠力实干,我们方能赢得更出彩的人生,成就更绚丽的事业。

(摘自《领导文萃》2017年8月下)

稿件来源:《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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