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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信息丨强化责任监督,深入开展客货运企业安全大检查

2017-07-28 大通公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5.18”、“7·07”视频部署会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省交警总队《全省交警系统“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县暑期旅游旺季交通保障暨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交管大队在召开全县客货运、危化运输企业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的同时,为进一步促进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自 7月26日开始,联合县交通、安监等部门组成集中整治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由局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交管大队长带队,先后深入县汽车客运公司、新启航、原生缘、交通出租公司等4所客运企业和海鼎工贸公司、龙发商砼、新兴商砼公司、桥电实业等4家所货运企业,开展了旅游旺季安全隐患集中检查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旅游旺季交通安全工作措施。

检查中,检查组听取了各企业落实旅游旺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管理制定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对各企业车辆驾驶人管理台账和车辆安全性能进行了现场抽查,对车辆动态监管GPS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排查、及时整改,交通安全隐患消除消除在源头,坚决杜绝超员车出站、带病车上路、驾驶资质与驾驶车型不相符的驾驶人和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营运。

通过检查,宋长青同志针对各客货运、危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运输管理中存在的隐患问题,立足全县旅游旺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落实客货运企业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车辆动态监管要确定专人负责,通过监控平台,实时监督、提醒、纠正运行车辆安全运输。二要对车辆安全管理定人定责,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维护,出车、返回对车辆安全性能和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有检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设施齐全,不“带病”行车。三驾驶人交通安全要常抓,签订安全责任,并抓好、抓实,坚决杜绝驾驶人超速、超员行驶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合理安排旅游旺季高峰期车辆出行,随时掌握道路通行信息,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监制:童敬文  

策划:鲁微微

编辑:陶勇成

图文:交通管理大队 严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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