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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再审开庭,我们来了…

2017-08-21 沈阳检察

谈到检察院控申部门,我们能想到的或许是翻阅来信的埋首案牍,或许是接待来访的苦口婆心,经年累月的幕后工作,让大家都已经习惯了他们的默默无闻。这一次,为了完成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她们从幕后走到了台前,站在了再审的法庭上...

8月9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席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这是沈阳市检察院首次直接派员出席刑事申诉案件的再审庭审。

沈阳市检察院先是派专人查阅了案件全部卷宗材料,然后审查了相关证据,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指派两名检察人员出席再审庭审。

在法庭辩论中,出庭检察员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在被害人明知被告人酒驾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基础上,再次向法庭发表了原审判决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出庭意见,充分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在休庭期间,将充分考虑各方意见,择期宣判。

出席再审法庭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关键环节,体现了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的严肃性。检察人员出席刑事抗诉再审,是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为适应诉讼制度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对确保审判公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供稿:李艳军 编辑:王延威

制作:刘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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