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开票软件再升级!(180528版本)
201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自转登记次月1日起,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转登记后,软件将发生什么变化?在开票软件中如何开具发票?本次软件升级,主要升级了哪些内容?快快与小编一起先睹为快吧!
开票软件版本升级至V2.0.23 180528版本。
1、税控设备状态查询中可查看纳税人性质是否为转登记纳税人。如下图:
2、转登记纳税人发票开具方式新增“征收率发票开具”、“适用税率发票开具”两种模式。
3、开具“转登记纳税人”红票
a) 如果找到原票则按原票票面信息及税率开具;
b) 找到原票进行明细修改时,税率只允许按当前所选模块进行修改;
c) 若未找到原票,手工开具时则按当前所选开具模块进行开具。
1、税控设备设置中新增两个功能:税控设备在线变更和税控设备在线升级。可以满足后台没有变更项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底层cos的升级,版本需小于1101,且大于1001(1101>支持版本>1001)。
2、实现税号和证书在线远程变更。
a) 税号变更成功再变更证书,如果税号变更失败,则不会继续进行证书变更;下次启动开票软件时,会自动对上次未完成的证书继续变更,变更成功会有提示。
b) 证书变更多次仍未成功,建议去税局注销旧税号证书,重新制证。
1、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模块的导入、导出功能,修改为只对自定义商品编码进行导出和导入;
特别说明:之前版本中用导出按钮备份出的编码文件,升级V2.0.23版本后不支持导入。
1、电子发票填开界面增加复制开具功能。
2、参数设置中增加“是否提醒用户税率发生变化”和“是否保存时提示用户税率发生变化”,安装软件后默认勾选。
a)发票填开页面,当选择的商品编码税率与编码库中税率不一致时,提示“当前商品税率已改变”,来提醒用户税率已发生变化。
b)发票开具成功后,若选择的商品编码税率与编码库中税率不一致,提示“当前商品税率已改变,原税率是XX,使用税率是XX,是否保存?”,来提醒用户是否需要保存已经变化的税率。
3、系统参数设置-发票批量导出中增加二手车发票的导出功能。
4、二手车发票开具模块增加导入开具功能。
5、使用发票填开界面的导入功能开具电子票时,不填写“收购标志</sgbz>”也可以正常开具发票。
登录百望网www.baiwang.com.cn点击【软件下载】-【开票软件】,选择“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V2.0.23 180528”点击【下载】,解压安装即可。
升级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协助您,联系方式如下:
方式一、微信菜单-【在线客服】,向微信客服咨询。
方式二、拨打全国24小时客服热线(400-61-123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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