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沙县纪委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通报要求,清明节将至,节日又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高发期,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把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下大力气,真抓严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节点、抓问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本期编辑:涵子 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