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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7-12-27 三明日报

12月24日,福建省大田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大田县建设镇建爱村驻村工作队长叶德琼违规使不符合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对象获得贴息补助问题。2015年12月,叶德琼明知廖某不是建设镇建爱村村民,且不符合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条件,仍违规上报有关材料并予以签字证明,致使廖某违规获得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000元,负有直接责任,违反工作纪律。2017年11月,建设镇纪委给予叶德琼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大田县上京镇南坑村在扶贫领域工作中失职问题。2016年1月,上京镇南坑村贫困户魏某去世后,该村两委未及时上报,致使同年4月份上京镇仍给其发放2015年中央扶贫补助资金3000元,该村党支部书记吴琴凤、村委会主任魏祥灯对本村贫困户信息掌握不准确,工作不实不细、审核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0月,上京镇纪委分别给予吴琴凤、魏祥灯同志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突出问题,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巡察、监督等重要内容,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化管理,强化挂钩监督、一线监督、派驻监督等精准监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不作为、慢作为,从严从重处理。(大田县纪委) 


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察局

本期编辑:涵子   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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