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三明这4个地方列为省级试点!有你的家乡吗?
根据人民日报的报道,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不含西藏)2.86万亿元,村均493.6万元,其中:东部地区资产总额2.16万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5.5%,村均929.5万元。
有这么一大笔资产,但你也许并不清楚村里究竟有哪些家底、哪些你有份。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国家农业部等9部门发布通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从2017年开始,到2019年底结束。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去年10月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
●2018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其中30个试点县(市、区)先行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并着手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9年全省基本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30个试点县(市、区)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先行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2020年全省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福建30个县(市、区)被列为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福清、晋安、仓山、长乐、同安、漳浦、东山、平和、永春、晋江、泉港、沙县、大田、尤溪、永安、仙游、荔城、建瓯、邵武、松溪、武平、永定、新罗、漳平、屏南、古田、蕉城、寿宁、福鼎、平潭
其中,晋江、沙县、荔城、漳平、同安作为国家级试点。
近日,福建省农业厅发布了《2018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一起来看看今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积极开展探索实践
切实抓好全国改革试点工作
●晋江、同安、漳平、荔城、沙县等5个全国改革试点县(市、区),今年要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扩大改革试点范围,积极争取新增福州、厦门、漳州等3个全国试点设区市和泉港、永春、永安、仙游、邵武、建瓯、新罗、永定、蕉城、福鼎等10个全国试点县。
加强督查通报
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
省委、省政府明确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列入重点督查工作,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制定督查方案,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
●定于每月10日前通报进展情况,并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点对点跟踪了解,对全省排名后10位的县(市、区)通报给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每季度组织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重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时整改,对进度连续3次排名靠后、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县(市、区),呈报提请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促进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来源:福建新闻联播
本期编辑:灵雨 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