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因母亲欠债遭11人凌辱,
怒将凌辱之人刺死被判无期徒刑。”
在刚刚过去的周末,
山东“辱母杀人”事件牵动万千国人心……
图为案件当事人于欢
于欢的母亲苏银霞
案发地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案件就发生在大门进去右手边的接待室。
26日,
母亲苏银霞为儿陈情:
儿子是激情自卫!
苏银霞称:“此次事件造成如此不良后果,我们深感悲伤,我们误入高利贷陷阱,害了自己,也伤了别人。我的儿子在遭受长时间的凌辱折磨,又亲眼目睹母亲受辱受难的情况下激情自卫,造成恶果,谨请领导慎重考虑并关注本案:本案的发生是由于对方的挑衅和侮辱行为而造成,我儿子是出于自卫而为,恳请领导予以关注。”
苏银霞陈情书首次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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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于欢姑妈于秀荣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关于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杀人事件情况说明》的打印材料。在这份情况说明中,苏银霞详细描述了当日的情况——
苏银霞描述当日母子两人受辱的情况——
一石激起千层浪!
网络民情沸腾!
易中天
邹振东
两位厦大教授微博发声
公开声援于欢
易中天说:
我支持刺死辱母者的当事人于欢
——无罪!
血性男儿哪有罪?
刺死辱母者既是正当防卫,
更是见义勇为!
易中天认为: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制止犯罪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正当防卫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见义勇为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血性男儿
另一位厦大教授邹振东说:
我们喜欢把祖国比作母亲,
如果哪个国家敢当你面
用下体来蹭你母亲的脸,
你会说这个国家没带工具吗?
你是血性男儿吗?
辱母被刺死者,
其掏出下体就是在使用工具!
究竟是“法律的归法律 道德的归道德”?
还是“血性男儿 正当防卫”?
对此,你同意厦大教授的观点吗?
舆论监督是否该干扰司法审判?
点击蓝字了解事件始末
以及山东聊城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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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Yes厦门(ID:yesfm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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