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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公告(四)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打造“雷锋文化,营口有礼”城市名片,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在以下地点新增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不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11月2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具体点位:
东风路长征小学门前处
辽河大街学府路交叉口处
学府路永红街路口处
辽河大街装饰材料城门前处
滨河大街清华路路口处
新兴大街楞严寺北门前处
盼盼路永江城市花园门前处
盼盼路格林新苑中国石油加油站门前处
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