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交管业务停办通告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变化发展情况,从即日起暂停营口市交通违法窗口业务办理。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暂时允许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理的,不会增加其他处理措施;对未按期审验的机动车或者驾驶人,在一级响应及过渡期内以提示纠正为主,不予处罚。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窗口办理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营口市区2990243
大石桥13940791919
盖州7708055
开发区6758077
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1月29日
通告(二)
根据营口市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的传染风险,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暂停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相关具体安排通告如下:
1、已预约考试成功的考生,交警支队将统一办理平移取消,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ln.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预约,也可由交警支队统一办理取消考试预约,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考生,请保持通讯通畅,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将会及时与您联系,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工作导致的过期问题。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具体恢复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13841766088
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