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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公安交警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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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公安交警

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目前正值“秋收”之际,农村收割也逐渐进入高峰,农村面包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出行增多,农村道路交通流量明显增大,农村地区安全风险突出,一些车辆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等各类交通事故隐患也逐渐暴露,风险无处不在。为了保障大家交通出行安全、畅通,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口公安交警在此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一、严禁使用货车、拖拉机等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二、严禁驾驶无反光警示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车。驾驶机动车时做到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 四、在过马路时要先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不要乘坐超员、客货混载的车辆。 五、要注意防范因雨天、雾天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人视线,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雾天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六、不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不在公路路肩、边坡、边沟范围内堆放秸秆、焚烧秸秆,维护道路安全。 广大农民朋友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你们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您的安全是我们交警的心愿,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祝您一生平安! 
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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