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整治货车超载不手软,切勿让货车变“祸车”!

案例一


2021年03月16日14时40分,班某驾驶辽HG6***号重型自卸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辽宁省营口市黄海线营盖路交界处100米,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60%的违法行为,被民警现场查获。

班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整车重为82.42吨。经核查,该车核载质量为31吨,整车超载51.42吨,超重比例为165.87%。

班某因驾驶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6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1年04月16日13时49分,王某林驾驶辽HA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辽宁省营口市营盖路和黄海线交叉口南500米,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60%的违法行为,被民警现场查获。

王某林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整车重为62.92吨。经核查,该车核载质量为31吨,整车超载31.92吨,超重比例为102.97%。

王某林因驾驶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6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


货车超载、客车超员都是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极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货车超载行驶会使车辆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极易发生爆胎事故。同时,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严重下降、刹车距离延长。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影响操控性能,极易发生侧翻。客车超员会导致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导致车辆转向稳定性下降,侧滑、翻车风险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独家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酷暑送清凉,关爱暖警心——市局及支队领导赴基层慰问执勤交警辅警

营口交警站前大队约谈辖区重点运输企业上紧交通安全“紧箍咒”

“烟花”来了!营口公安交警:台风天出行这份提醒必看

高温下的坚守丨致烈日下最美劳动者——公安交警

五大曝光行动丨交警部门曝光7月份“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和企业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